[发明专利]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制品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24226.X | 申请日: | 2008-05-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85941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1-25 |
发明(设计)人: | 乐少兵;王伏成;乐家亮 | 申请(专利权)人: | 乐少兵 |
主分类号: | C08L23/06 | 分类号: | C08L23/06;C08K3/00;C08K13/02;C08K3/40;C08K7/28;C08K3/26;C08K3/22 |
代理公司: | 北京连和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海燕 |
地址: | 225803江苏省宝应县曹甸***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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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超高 分子量 聚乙烯 制品 | ||
1、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制品,其特征在于,包含以下组分: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润滑剂和填充增强剂,各组分的重量百分比为:超高分子量聚乙烯:50%-95%、润滑剂:2%-10%、填充增强剂2%-5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制品,其特征在于,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的分子量在150万以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润滑剂为聚乙烯蜡、石墨、硬脂酸或有机硅、氟化合物中的一种或几种的混合物。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填充增强剂为玻璃微粉、玻璃微珠、碳酸钙、高铝粉其中的一种或几种。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制品,其特征在于,它还包含以下组分,各组分的重量百分比为:偶联剂0.6%-5%、流动性改良剂1%-8%。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偶联剂为硅烷偶联剂、钛酸脂偶联剂、铝酸脂偶联剂或锆类偶联剂的至少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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