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治疗皮肤病的蒿甲醚经皮给药制剂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58196.4 | 申请日: | 2008-03-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44027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8-20 |
发明(设计)人: | 何峻瑶;蔡铮;侯世祥;杨兆祥 | 申请(专利权)人: |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9/00 | 分类号: | A61K9/00;A61K31/357;A61P17/00;A61P29/00 |
代理公司: | 昆明正原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金耀生 |
地址: | 650106云南省昆明***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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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治疗 皮肤病 甲醚 制剂 | ||
1、一种治疗皮肤病的蒿甲醚经皮给药制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剂由主药蒿甲醚、透皮吸收促进剂或透皮吸收载体及其他药用辅料组成,蒿甲醚的重量百分比为0.1~2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治疗皮肤病的蒿甲醚经皮给药制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制剂中蒿甲醚的重量百分比为0.2~10%。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治疗皮肤病的蒿甲醚经皮给药制剂,其特征在于该制剂包括可供临床使用的各种外用剂型:软膏剂、贴剂、凝胶剂、气雾剂、粉雾剂、喷雾剂、散剂、洗剂、搽剂、涂剂、涂膜剂。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蒿甲醚经皮给药制剂,其特征在于该制剂中所用透皮吸收促进剂包括表面活性剂、二甲基亚砜及其类似物、氮酮类化合物、脂肪酸及其酯、脂肪醇、角质保湿及软化剂、环糊精类、萜类、醇类化合物及植物挥发油中的一种或几种。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蒿甲醚经皮给药制剂,其特征在于该制剂中所用透皮吸收载体包括脂质体、传递体、醇质体、微乳、固体脂质纳米粒、环糊精包合物及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囊泡中的一种或几种。
6、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蒿甲醚经皮给药制剂,其特征在于可用于多形性日光疹、植物日光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及湿疹等皮肤疾病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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