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城市污泥的处理再利用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67978.4 | 申请日: | 2008-06-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98382A | 公开(公告)日: | 2008-11-05 |
发明(设计)人: | 林旭生;卢归;章乃千;周世清;江仁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津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4B33/132 | 分类号: | C04B33/132;C02F11/0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中知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宋湘红 |
地址: | 518081广东省深圳***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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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城市 污泥 处理 再利用 方法 | ||
1.一种城市污泥的处理再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1)往城市污泥中加入生石灰粉并搅拌均匀,生石灰粉的加入量为城市污泥重量的10~20%,城市污泥与生石灰粉反应4~24个小时,得物化处理污泥;
(2)将含水率为30~40%的物化处理污泥和含水率为25-30%的海洋疏浚泥按1∶(1~2)的重量比例混合并搅拌均匀,得海泥污泥复合陶粒原料。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污泥的处理再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如果所述第(1)步所得物化处理污泥的含水率超过40%,则采用自然脱水或机械脱水的方法使其含水率降至30%~40%。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城市污泥的处理再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将物化处理污泥堆置7-15天使其自然脱水。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城市污泥的处理再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2)步中物化处理污泥采用含水率为30%的物化处理污泥,海洋疏浚泥采用含水率为30%的海洋疏浚泥。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城市污泥的处理再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生石灰采用活性指数为250-300的生石灰。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城市污泥的处理再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1)步采用转鼓式搅拌机或双轴螺旋搅拌机进行搅拌。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城市污泥的处理再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2)步采用双轴螺旋搅拌机进行搅拌。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城市污泥的处理再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1)步的搅拌时间为5-10分钟。
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城市污泥的处理再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2)步的搅拌时间为5-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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