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即食海带休闲食品及其加工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71068.3 | 申请日: | 2008-05-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78746A | 公开(公告)日: | 2008-10-08 |
发明(设计)人: | 于伟卫 | 申请(专利权)人: | 于伟卫 |
主分类号: | A23L1/337 | 分类号: | A23L1/337;A23L1/29 |
代理公司: | 福州元创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蔡学俊 |
地址: | 350001福建省福州***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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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即食 海带 休闲 食品 及其 加工 方法 | ||
1.一种即食海带休闲食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即食海带休闲食品以鲜嫩海带为主要原料,将鲜嫩海带放入密封容器,加入白砂糖,食盐,各种不同口味型调味料,蛋白加水分解物,山梨醇,加入水至淹没海带,腌制12小时以上,即可制得即食海带休闲食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即食海带休闲食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各原料的用量为:按照重量份数:鲜嫩海带0-100份,白砂糖0-100份,食盐0-100份,各种不同口味型调味料0-100份,蛋白加水分解物0-100份,山梨醇0-100份。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即食海带休闲食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各原料的用量为:按照重量份数:鲜嫩海带85-95份,白砂糖0.5-1份,食盐0.5-1份,各种不同口味型调味料0.5-1份,蛋白加水分解物0.5-1份,山梨醇0.5-1份。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即食海带休闲食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原料中的白砂糖,食盐,各种不同口味型调味料,蛋白加水分解物,山梨醇均采用高纯度。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即食海带休闲食品,其特征在于:所述鲜嫩海带为台湾海峡4-5月份的鲜嫩海带。
6.一种如权利要求1、2、3、4或5即食海带休闲食品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工步骤为:
(1)将鲜嫩海带经过淡水清洗干净;
(2)将海带在90~100℃的净化海水中漂烫;
(3)随后进行切割去头尾、两边留中间;
(4)加入常温净化淡水中冷却、保绿;
(5)然后切割成所需要的形状;
(6)放入容器中,按照所述配比,加入白砂糖,食盐,各种不同口味型调味料,蛋白加水分解物,山梨醇,进行混合,加入水至淹没海带,放入密封容器腌制12小时以上;入味;
(7)捞出沥干,制得即食海带休闲食品。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即食海带休闲食品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将制得的即食海带休闲食品直接装袋子,得到湿状即食海带休闲食品。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即食海带休闲食品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将制得的即食海带休闲食品烘干至不同含水量,得到半干或全干的即食海带休闲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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