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游戏营销系统及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87693.7 | 申请日: | 2008-03-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46406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9-30 |
发明(设计)人: | 邱全成;张伟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英业达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0 | 分类号: | G06Q30/00;G06Q50/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信方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龙 洪;霍育栋 |
地址: | 台湾省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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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游戏 营销 系统 装置 | ||
1、一种游戏营销系统,包含:
移动端,用来进行游戏操作,该移动端包含:
识别模块,用来储存用户识别信息;
对象数据库,用来储存至少一个对象信息;
标志数据库,用来储存营销标志;
内嵌模块,将营销标志内嵌于对象信息中,用来生成营销对象;
游戏模块,用来根据移动端的操作,显示该营销对象并生成购物信息;及
传送模块,用来传送用户识别信息及该购物信息;及
伺服端,用来于确认用户识别信息后,根据折扣规则计算购物信息所对应的折扣费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游戏营销系统,其中对象信息包含道具图像及道具名称。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游戏营销系统,其中购物信息包含道具名称及购买数量。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游戏营销系统,其中营销标志为商标、图形、动画、影像及文字的群组组合。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游戏营销系统,其中用户识别信息及购物信息是通过无线射频辨识系统、传输线、红外线或无线网络传送的。
6、一种游戏营销装置,包含:
识别模块,用来储存用户识别信息;
对象数据库,用来储存至少一个对象信息;
标志数据库,用来储存营销标志;
内嵌模块,将营销标志内嵌于对象信息中,用来生成营销对象;
游戏模块,用来根据装置的操作,显示营销对象并生成购物信息;及
传送模块,用来传送用户识别信息及购物信息。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游戏营销装置,其中对象信息包含道具图像及道具名称。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游戏营销装置,其中购物信息包含道具名称及购买数量。
9、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游戏营销装置,其中营销标志为商标、图形、动画、影像及文字的群组组合。
10、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游戏营销装置,其中用户识别信息及购物信息是通过无线射频辨识系统、传输线、红外线或无线网络传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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