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口服抗过敏复方药物组合物有效
申请号: | 200810101258.5 | 申请日: | 2008-03-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24353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9-09 |
发明(设计)人: | 况娇;张琼;虞忠;徐芳媛;李侠;王凯;向翠英;唐叔棠;彭芸;胥俊;艾国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1/495 | 分类号: | A61K31/495;A61K45/06;A61K31/381;A61K31/196;A61K31/436;A61K31/41;A61K31/353;A61P37/08 |
代理公司: | 北京海虹嘉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 涛 |
地址: | 401121重***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口服 过敏 复方 药物 组合 | ||
1.一种口服抗过敏复方药物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含有左西替利嗪和肥大细胞膜稳定剂;所述左西替利嗪包括其药物可接受的盐;所述肥大细胞膜稳定剂选自色羟丙钠、曲尼司特、喘吡司特、甲磺司特、氨米占司、他扎司特中的任何一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药物组合物,是抗组织胺药物;所述肥大细胞膜稳定剂是曲尼司特,药物用量的重量比是:左西替利嗪∶曲尼司特=2.5~5∶100~45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药物组合物,是抗过敏性鼻炎药物;所述肥大细胞膜稳定剂是色羟丙钠,药物用量的重量比是:左西替利嗪∶色羟丙钠=2.5~5∶100~800。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药物组合物,是抗过敏性支气管哮喘或抗皮肤过敏药物;所述肥大细胞膜稳定剂是瑞吡司特,药物用量的重量比是:左西替利嗪∶瑞吡司特=2.5~5∶50~300。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药物组合物,是抗过敏性鼻炎或抗组织胺药物;所述肥大细胞膜稳定剂是甲磺司特,药物用量的重量比是:左西替利嗪∶甲磺司特=2.5~5∶50~300。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药物组合物,是抗皮肤过敏药物;所述肥大细胞膜稳定剂是他扎司特,药物用量的重量比是:左西替利嗪∶他扎司特=2.5~5∶50~250。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药物组合物,是抗过敏性支气管哮喘药物;所述肥大细胞膜稳定剂是氨米占司,药物用量的重量比是:左西替利嗪∶氨米占司=2.5~5∶25~150。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药物组合物,其剂型选自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口服液、口服混悬液或干混悬剂。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未经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810101258.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