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服装、床上用品、毛巾、袜子的后道处理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810121114.6 | 申请日: | 2008-10-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18031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6-02 |
发明(设计)人: | 亓明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亓明伟 |
主分类号: | D06L1/12 | 分类号: | D06L1/12;D06M10/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21300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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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服装 床上用品 毛巾 袜子 处理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是关于服装、床上用品、毛巾、袜子的,更具体的说,它是关于清洗、洁净服装、床上用品、毛巾、袜子的方法。
背景技术 现代社会,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对卫生以及预防污染的要求也日益增强,服装、床上用品、毛巾、袜子作为人类衣食住行中的重要一环,其在包括面料的生产、产品的加工及运输、售卖等过程中的方方面面,都或多或少的存在着污染,比如浮尘,尤其是一些化学制剂的污染,如甲醛等等,它们直接危害着人类的身体健康。这些问题在媒体舆论中也多有报道。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解决现有服装、床上用品、毛巾、袜子生产加工中的不足,通过产品加工成型后、熨烫包装出厂前置入一道清洗加工工艺,提供一种洁净、卫生的服装、床上用品、毛巾、袜子。
本发明通过下述技术方案予以实现:
本发明包括浸泡、清洗、干燥。所述的浸泡时间为3-8小时;浸泡完毕后可即予以清洗,也可用去污剂、消毒剂,加入去污剂、消毒剂的时间可以是和浸泡同时,也可在浸泡以后,但如果是在浸泡时即加入去污剂、消毒剂,则产品无需浸泡,10--20分钟内即予漂清;然后予以晾干,晾干方法可以是自然晾干,也可以是机器烘干,如是室内晾干则需置挂紫外线灯予以照射杀毒至干燥为止。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极大地提高了服装、床上用品、毛巾、袜子的档次水平,满足了现代文明对卫生健康的要求,方便了顾客。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给出本发明的加工工艺方法及实施例:
本发明先将服装、床上用品、毛巾、袜子入水浸泡3--8小时;然后清洗,清洗时可加入去污剂、消毒剂,但加入去污剂、消毒剂则无论浸泡已否均需在10--20分钟内洗干净产品;然后再予干燥,干燥可以是自然晾干,也可以是机器烘干,如在室内自然晾干则致挂紫外线灯杀菌消毒。
一种服装、床上用品、毛巾、袜子的后道处理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将服装、床上用品、毛巾、袜子入水浸泡8小时;
加入洗衣粉,浸泡10分钟,清洗;
漂清后置挂室内,置挂紫外线灯照射,自然晾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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