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人造头发用阻燃性聚酯纤维无效
申请号: | 200810131501.8 | 申请日: | 2004-07-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58386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2-04 |
发明(设计)人: | 小脇敏弘;增田敏幸;新林宽之;志贺丰彦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钟化 |
主分类号: | D01F6/92 | 分类号: | D01F6/92;D01F1/07;D06M15/53;A41G3/00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陈建全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人造 头发 阻燃 聚酯纤维 | ||
1.人造头发用阻燃性聚酯纤维,其是由100重量份聚酯A和5~30重量份由下述通式(1)表示的数均分子量为20000或更高的溴化环氧系阻燃剂B形成的,所述聚酯A含有聚对苯二甲酸亚烷基酯或以聚对苯二甲酸亚烷基酯为主体的共聚聚酯的1种或更多种,其中纤维截面具有选自椭圆形、交叉圆形、茧形、大肚形、狗骨形、带形、3~8叶形和星形中的至少1种异形截面形状,且在纤维表面有突起,
式(1)中,m表示重复单元。
2.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头发用阻燃性聚酯纤维,其中,所述A成分是含有选自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和聚时苯二甲酸丁二醇酯中的至少1种聚合物的聚酯。
3.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头发用阻燃性聚酯纤维,其中,所述B成分是选自通式(5)~(7)表示的溴化环氧系阻燃剂中的至少1种的阻燃剂,
式(5)中,m表示30~150;
式(6)中,R1表示C1-10的烷基,m表示30~100,y表示0~5;
式(7)中,R1表示C1-10的烷基,m表示30~100,y表示0~5。
4.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头发用阻燃性聚酯纤维,其中,所述纤维表面的突起是无定形的。
5.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头发用阻燃性聚酯纤维,其中,所述纤维表面的突起的尺寸是长径为0.2~20μm、短径为0.1~10μm、高为0.1~2μm的范围。
6.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头发用阻燃性聚酯纤维,该纤维是由所述A成分、B成分以及有机微粒C和/或无机微粒D混合而得到的组合物形成的,其中,所述C成分是选自聚芳酯、聚酰胺、氟树脂、硅树脂、交联丙烯酸树脂和交联聚苯乙烯中的至少1种。
7.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头发用阻燃性聚酯纤维,该纤维是由所述A成分、B成分以及有机微粒C和/或无机微粒D混合而得到的组合物形成的,其中,所述D成分是选自碳酸钙、氧化硅、氧化钛、氧化铝、氧化锌、滑石、高岭土、蒙脱土、膨润土和云母中的至少1种。
8.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头发用阻燃性聚酯纤维,其中,所述纤维的截面是2个以上的圆或扁平圆部分地重合、或相接的形状。
9.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头发用阻燃性聚酯纤维,其中,所述纤维的截面是3~8叶形,所述纤维是算式(1)表示的异形度在1.1~8的范围的异形截面纤维,
异形度=(单纤维截面的外接圆的直径)/(单纤维截面的内接圆的直径) 算式(1)。
10.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头发用阻燃性聚酯纤维,其中,所述纤维的截面的扁平比是1.2~4。
11.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头发用阻燃性聚酯纤维,其是所述纤维截面为圆形与选自椭圆形、交叉圆形、茧形、大肚形、狗骨形、带形、3~8叶形和星形中的至少1种异形截面形状的混合纤维,圆形截面/异形截面的混合比是8∶2~1∶9。
12.人造头发用阻燃性聚酯纤维,其是在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头发用阻燃性聚酯纤维上粘附亲水性纤维处理剂E而得到的。
13.权利要求12所述的人造头发用阻燃性聚酯纤维,其中,所述E成分是选自聚醚系化合物、脂肪酸酯系化合物、有机胺、有机酰胺、有机脂肪酸酯、有机胺盐、有机铵盐、有机苯基偶氮二氨基吡啶盐、有机铵盐、有机吡啶鎓盐、有机皮考啉鎓盐、有机脂肪酸盐、松香酸盐、有机磺酸盐、有机琥珀酸酯盐、有机琥珀酸单酯盐、有机羧酸盐、有机硫酸酯盐和有机磷酸酯盐中的至少一种。
14.权利要求12所述的人造头发用阻燃性聚酯纤维,其中,所述E成分是选自聚氧化烯烷基醚、聚氧化烯链烯基醚、聚氧化烯芳基醚、这些的无规共聚聚醚、聚氧化烯烷基芳基醚、聚氧化烯烷基酯、聚氧化烯链烯基酯和聚氧化烯烷基芳基酯中的至少一种。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株式会社钟化,未经株式会社钟化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810131501.8/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