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含磷有机废水的处理系统及操作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810154295.2 | 申请日: | 2008-12-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34445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5-20 |
发明(设计)人: | 张书廷;马华继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大学 |
主分类号: | C02F9/14 | 分类号: | C02F9/14;C02F3/12;C02F1/58;C02F1/52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北洋有限责任专利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 丽 |
地址: | 300072***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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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有机 废水 处理 系统 操作方法 | ||
技术领域
一种处理含磷有机废水的处理工艺,属于环境保护和废水处理技术领域。具体来讲,是采用化学除磷法与好氧生物工艺的组合技术处理厌氧系统排出的含磷有机废水的处理系统及操作方法。
背景技术
厌氧生物处理技术在发酵酒精等行业排放的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但是由于厌氧微生物细胞增殖很慢,对氮磷营养物的需要量少,故而厌氧系统对废水中氮磷营养物质的去除很有限,厌氧出水中有机物和氮磷营养物质的浓度仍达不到国家排放标准,还需进一步处理。对于发酵酒精等高浓度有机废水的厌氧处理系统的出水,其有机物含量较高(COD浓度500~5000mg/L)、总磷浓度在15~70mg/L以上、氨氮20~60mg/L、TN30~160mg/L、碱度1500-2000mgCaCO3/L以上,而且废水中还含有对好氧微生物有毒害的硫化物。如何对这种废水进行经济有效的治理使其达到排放标准,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处理含磷有机废水的方法有生物法、化学法两大类。生物法包括接触氧化等生物膜法、活性污泥法(如厌氧/缺氧除磷工艺、A2/O及其改良工艺、CAST与UNITANK等SBR变型工艺和氧化沟工艺等),或生物膜与活性污泥法相结合的工艺。化学法则主要为化学除磷法、混凝沉淀法等。生物法在去除有机物的同时,污水中一部分磷可被转化为微生物细胞含磷组分(如核物质、聚磷颗粒等)并随剩余污泥排出系统而去除。国内外的实际运行经验表明,采用生物法对磷的去除量一般为BOD5的3.5%~4.5%,污泥中磷的含量一般不超过5%。如果废水中磷的含量不高(低于5~8mg/L),则生物法系统出水水质可以满足排放要求;如果废水中磷含量较高,超出了生物法所能去除的限值,就必须把生物法与化学法除磷结合起来,才能使最终出水的有机物和磷的浓度达到排放要求。目前,已有的单独采用好氧生物处理措施或化学除磷措施并不能保证厌氧系统排出的含磷有机废水的有机物和磷同时达标排放。因此,这种废水的治理需要把好氧生物法与化学法除磷结合起来。
生物法与化学法除磷相结合的工艺有许多,例如Phostrip工艺、把除磷药剂投加到生物处理池之前(如初沉池进水)的先化学除磷后生物处理工艺、把除磷药剂投加到曝气池的生物处理过程中同时化学除磷的工艺、以及把除磷药剂投加到生物处理之后(如二沉池出水)的先生物处理后化学除磷的工艺等。实际工作中采用何种组合工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对于厌氧处理系统排出的含磷有机废水的治理,如果把化学除磷工序置于生化处理工序之前,则在化学除磷过程中,可以把废水中对微生物有毒害的硫化物等物质沉淀去除,此外还能去除一部分有机物降低后续生化工序的有机负荷,有效地降低运行费用。因此,对于厌氧处理系统排出的含磷有机废水,我们采用先进行化学除磷去除废水所含的磷、硫化物和一部分有机物,然后才进行好氧生物处理的治理思路。将化学除磷法与好氧生物技术相结合形成新工艺系统,并进行了相关优化,实现了对厌氧系统排出的含磷有机废水进行有效治理,使其达标排放的目标。本发明是关于这种组合的新工艺系统及其优化应用的结果。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处理含磷有机废水的方法,有效而经济地去除厌氧处理系统出水中的磷酸盐和有机物,使其最终达到排放标准或回用水质的要求。
本发明的一种处理含磷有机废水的系统,是将化学除磷系统与好氧生物系统相结合,形成去除厌氧系统出水中的磷酸盐和有机物的系统。
所述的化学除磷系统由铁盐或铁盐与铝盐的混合物2及其投加系统、混合反应池3、沉淀池4、剩余污泥回流系统和化学污泥回流系统组成。
所述的好氧生物系统采用好氧接触氧化与好氧活性污泥系统串联而成;好氧接触氧化采用接触氧化5、好氧活性污泥系统采用活性污泥池6、剩余污泥回流系统采用剩余污泥调质槽8、化学污泥回流系统采用化学污泥池9。
本发明的处理含磷有机废水的系统的操作方法,含磷有机废水1依次进入水力停留时间20~40min的混合反应池3,水力停留时间2.0~4.0h的沉淀池4,水力停留时间4.5~9.0h的好氧接触氧化池5和水力停留时间21.0~42.0h的好氧活性污泥池6,最后予以排放或回用;剩余污泥回流流量与进水流量之比1.3%-3.3%,回流的剩余污泥量与生成的化学污泥量之比约为1:3~2:3(m/m);化学污泥回流流量与进水流量之比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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