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虫荧光素酶稳定剂无效
申请号: | 200810154596.5 | 申请日: | 2008-12-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63347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6-24 |
发明(设计)人: | 黄鹤;刘艳杰;霍刘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大学 |
主分类号: | C12N9/96 | 分类号: | C12N9/96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北洋有限责任专利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陆 艺 |
地址: | 300072***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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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荧光 稳定剂 | ||
1.虫荧光素酶稳定剂,其特征是包括下述组分:甘油80g/L-120g/L,海藻糖0.08-0.12mol/L,余量为双蒸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虫荧光素酶稳定剂,其特征是还包括:还原性谷胱甘肽0.4-0.6mmol/L。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虫荧光素酶稳定剂,其特征是还包括:二硫苏糖醇0.4-0.6mmol/L。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虫荧光素酶稳定剂,其特征是还包括:还原性谷胱甘肽0.4-0.6mmol/L,二硫苏糖醇0.4-0.6mmol/L。
5.根据权利要求1-4之一所述的虫荧光素酶稳定剂,其特征是所述甘油为100g/L。
6.根据权利要求1-4之一所述的虫荧光素酶稳定剂,其特征是所述海藻糖为0.1mol/L。
7.根据权利要求2或4所述的虫荧光素酶稳定剂,其特征是所述还原性谷胱甘肽为0.5mmol/L。
8.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虫荧光素酶稳定剂,其特征是所述二硫苏糖醇为0.5mmo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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