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平推式自卸车无效
申请号: | 200810155369.4 | 申请日: | 2008-10-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56375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6-17 |
发明(设计)人: | 钟勋;姜国华;陈纯庆;伍生宏;饶俊良 | 申请(专利权)人: | 常州科研试制中心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P1/00 | 分类号: | B60P1/00;B60P1/30 |
代理公司: | 常州市江海阳光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林 倩 |
地址: | 213000***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平推式 卸车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平推式自卸车。
背景技术
自卸车以举升式自卸车为常见,举升式自卸车的车厢在举升液压缸的作用下,其前端顶起,使车厢与车底盘形成夹角,货物从车厢后开口中泻出,形成自卸。中国授权公告号是CN1212246C的发明专利说明书公开的是一种后推式自卸车,在车厢的前部装一副车厢平推液压缸,它伸出时会推动车厢沿滑轨向后平移三分之一,使车厢离开后部的固定式车底板,车厢后部三分之一悬空(车厢后三分之一没有底板),一部分货物在悬空处泻出,,接着双级推件液压缸第一节就会伸出,推动套叠在一起的推件一、推件二向后平移三分之一,这时会有大部分货物从悬空处泻出,当双级推件液压缸第二节伸出时,就会推动推件一清出最后的货物。上述两种自卸车在卸料时,都要驱动车厢运动,对场地都有一定的要求。举升式自卸车是车厢前端举升,所以要求在自卸车上方有一定的空间,以容纳车厢的翻动。而后推式自卸车车厢沿滑轨向后运动,所以在自卸车后方需要有一定的空间,以容纳车厢的伸出。上述两种自卸车在卸料时,都依赖车厢运动,从而要求场地能满足在车上方或车后方具有一定空间的要求,所以不适宜在狭窄空间的场地使用,例如在煤矿井下使用。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种卸料不依赖车厢运动的平推式自卸车。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取如下技术方案:
本发明具有自卸机械装置和自卸液压系统,自卸机械装置包括车厢,自卸液压系统包括液压缸、液压泵、液压油箱和相关的阀:所述自卸机械装置还包括处于车厢内且短于车厢的推厢和处于推厢内且短于推厢的推件;所述自卸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包括设置在车厢与推厢之间平行的左、右液压缸、设置在推厢与推件之间且与左、右液压缸平行的中间液压缸,所述左、右液压缸固定在车厢的底板上,其活塞杆连接在推厢的后端,推厢由左、右液压缸带动在车厢底板上滑行;所述中间液压缸固定在推厢的前端,其活塞杆连接在推件的后端,推件由中间液压缸带动在推厢底板上滑行。
所述推厢的左、右侧板为阶梯形,在左、右侧板的外侧各形成阶梯形左、右中空区域,所述左、右液压缸即分别设置在左、右中空区域下部。
所述推厢的左、右侧板后端外侧各连接有导向板,推厢的左、右侧板后端与同侧的导向板后端之间各连接有封板,所述左、右液压缸的活塞杆分别与固定在同侧封板上的连接座连接。
所述推件的前侧板为倾斜板,前侧板的后端正中连接有筒体,所述中间液压缸的后部插入筒体内且其活塞杆与固定在筒体后端的支架连接。
在车厢的底板前部的左、右两侧各设有第一导向凸条,在车厢的底板后部的左、右两侧各设有第二导向凸条,相应地,在推厢底面上设有分别与车厢的两第一导向凸条配合的两第一导向槽,推厢的左、右侧导向板下部均向内凹陷,各形成与对应第二导向凸条配合的第二导向槽,在推厢的底板上设有中央导向凸条,在推厢左、右侧板上各设有第三导向凸条,相应地,在推件底板的底面上设有与推厢的中央导向凸条配合的中央导向槽,在推件倾斜的前侧板的左、右侧上分别设有与两第三导向凸条配合的两第三导向槽。
在推厢底面的前、后部上分别固定有第一耐磨滑动板和第二耐磨滑动板;在推件左、右侧板上部各固定有第三耐磨滑动板,在推件底面的前、后部上分别固定有第四耐磨滑动板和第五耐磨滑动板。
在车厢的底板上设有减轻重量及漏孔;所述车厢的左、右侧板均是双层夹板。
所述自卸液压系统的相关阀包括换向阀、第一先导顺序阀、第二先导顺序阀、溢流阀,上述换向阀的P口、T口分别与液压泵的出油口、液压油箱连接;换向阀的A口与第一先导顺序阀的A口、第二先导顺序阀的Y口、左、右液压缸的A口连接,换向阀的B口与第一先导顺序阀的Y口、第二先导顺序阀的A口、中间液压缸的B口连接;上述第一先导顺序阀的A口与第二先导顺序阀的Y口、左、右液压缸的A口连接,上述第一先导顺序阀的B口与中间液压缸的A口连接;上述第一先导顺序阀的Y口与第二先导顺序阀的A口、中间液压缸的B口连接;上述第二先导顺序阀的A口与中间液压缸的B口连接,第二先导顺序阀的B口与左、右液压缸4的B口连接;上述溢流阀的P口和T口分别与液压泵的出油口、液压油箱连接。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常州科研试制中心有限公司,未经常州科研试制中心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810155369.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