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动增力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810190996.1 | 申请日: | 2008-12-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86342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7-22 |
发明(设计)人: | 池田纯一;及川浩隆;大野孝幸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 |
主分类号: | B60T13/74 | 分类号: | B60T13/74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 波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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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 装置 | ||
1、一种电动增力装置,其具有:由制动踏板的操作进行进退移动的轴部件、能够在该轴部件上相对移动地外装的筒状部件、进退移动该筒状部件的电动促动器,在具有将主压力室与副压力室划分的副活塞的串联式主缸的主压力室中,使所述轴部件及所述筒状部件相对,将产生于所述串联式主缸内的制动液压的反作用力向所述轴部件传递,所述电动增力装置的特征在于,设置有传递部件,在利用所述轴部件的移动而没有产生所述主压力室的液压时,所述传递部件能够将由所述串联式主缸的副压力室的液压产生的反作用力向所述轴部件传递。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增力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传递部件是弹性部件,其设置在所述副活塞的基端侧与所述筒状部件之间并且能够被所述轴部件的前端抵接。
3、按照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增力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部件设置在所述副活塞的基端侧并且被设定为:所述轴部件的前端与所述弹性部件的抵接先于所述筒状部件的前端与所述副活塞的基端侧的抵接。
4、按照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动增力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部件也能够与所述筒状部件抵接。
5、按照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增力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部件仅在所述轴部件的前端与所述副活塞的基端侧抵接时向所述筒状部件传递所述副活塞的反作用力。
6、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增力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传递部件是杆部件,在所述串联式主缸的副活塞上沿其轴向设置滑动孔并且由该滑动孔承受副压力室的液压,该杆部件能够向所述轴部件传递该液压产生的反作用力。
7、按照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动增力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杆部件具有能够与所述轴部件抵接、以与承受所述副压力室的液压的一侧相反侧承受所述主压力室的液压的面,并且该杆部件承受所述副压力室的液压的受压面积与所述轴部件承受所述主压力室的液压的受压面积相等。
8、按照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动增力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杆部件通过施力装置总是向离开所述轴部件的方向施力。
9、按照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动增力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杆部件与所述轴部件一体地形成,并且所述轴部件承受主压力室的液压的受压面积与所述杆部件承受所述副压力室的液压的受压面积相等。
10、按照权利要求1至9任一项所述的电动增力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轴部件和所述筒状部件根据输入冲程控制两者的相对位移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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