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陶瓷混合制品的制作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810219937.2 | 申请日: | 2008-12-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39960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5-27 |
发明(设计)人: | 谢锐鑫;佘金浩 | 申请(专利权)人: | 谢锐鑫;佘金浩 |
主分类号: | C04B33/00 | 分类号: | C04B33/00;C04B33/13 |
代理公司: | 广州弘邦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树藩;熊 雁 |
地址: | 510000广东省广州市荔湾***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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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陶瓷 混合 制品 制作方法 | ||
1、一种陶瓷混合制品的制作方法,包括如下步骤:分别将陶泥料、瓷泥料球磨陈腐后,制成互相匹配的陶胚体和瓷胚体,然后在陶胚体与瓷胚体的含水率均为30%时,将瓷胚体贴合于陶胚体的表面上,干燥后烧制。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烧制过程包括一次素烧与二次高温烧制;其中,素烧的烧成温度为1100℃,烧制时间为7小时;高温烧成温度为1300℃,烧制时间为10小时,烧制气氛为氧化气氛、还原气氛、中性气氛交替进行。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陶泥料的成份及其质量比为:湖南长石15、石英5、飞天燕陶洗泥30、烧滑石3、膨润土8、宝山红泥23、宜兴陶石16;瓷泥料的成份及其质量比为:湖南长石12、飞天燕瓷洗泥33、膨润土12、贵州土5、中夏白泥20、铝钒土18。
4、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素烧后给胚体上釉,然后再高温烧制。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釉料的成份及其质量比为:湖南长石20、江西钠长石15、苏州土8、方解石12、石英19、滑石5、釉果20、氧化锌1。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釉下彩料的成份及其质量比为:氧化钴32、石英18、皂土28、长石10、方解石12。
7、如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球磨时球:泥料:水为10:5:2,球磨时间为22小时。
8、如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陈腐时间为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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