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宝石共同市场整合营销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0810304794.5 | 申请日: | 2008-10-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19253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6-02 |
发明(设计)人: | 刘永松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永松 |
主分类号: | G06Q30/00 | 分类号: | G06Q30/00;G06Q50/00 |
代理公司: | 长沙正奇专利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3113 | 代理人: | 何为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北市信***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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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宝石 共同市场 整合营销 系统 | ||
1.一种宝石共同市场整合营销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共同营销宝石、一通讯网路、一共同营销总行、多个经销商、及多个顾客,该共同营销总行提供所有共同营销宝石的来源,并具有一共同市场整合服务器及一共同营销宝石总数据库;该共同市场整合服务器至少具有一管理系统及一网站接口;该管理系统至少具有以管理记录该共同营销宝石总数据库的数据的宝石进销存管理;该网站接口透过该通讯网路至少能展示该共同营销宝石总数据库的数据;该每一经销商具有向该共同营销总行购买的部份共同营销宝石,并透过该管理系统,将其所有的部份共同营销宝石管理记录在该共同营销宝石总数据库的数据;该顾客透过该通讯网路连接该网站接口而取得共同营销宝石的资料,并向该共同营销总行或该多个经销商交易任何一共同营销宝石;亦可直接向该某一经销商交易拥有的该部份共同营销宝石。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宝石共同市场整合营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管理系统进一步具有将某一经销商的部份共同营销宝石任一调拨至另一经销商销售予交易的顾客的强制调货管理。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宝石共同市场整合营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管理系统进一步具有将经由强制调货交易的获利依约定比例分配予总行及相关经销商的获利分配管理。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宝石共同市场整合营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管理系统进一步具有以依据国际宝石交易报价而公告的公告宝石价格管理。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宝石共同市场整合营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网站接口展示该共同营销宝石总数据库的数据,依据热门宝石、最新宝石及搜寻宝石方式查询。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宝石共同市场整合营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网站接口进一步展示共同营销宝石公告价目。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宝石共同市场整合营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网站接口进一步展示经销商据点。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宝石共同市场整合营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展示经销商据点以电子地图显示。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宝石共同市场整合营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网站接口进一步展示该共同营销总行的活动讯息。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宝石共同市场整合营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网站接界面进一步提供服务专区,具有会员登录、订阅电子报、在线交流、在线预约及使用条款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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