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锅炉给水除氧器无效
申请号: | 200820021650.4 | 申请日: | 2008-04-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06830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3-11 |
发明(设计)人: | 荆亮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2D1/50 | 分类号: | F22D1/50 |
代理公司: | 青岛发思特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巩同海 |
地址: | 256405***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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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锅炉 给水 | ||
1、一种锅炉给水除氧器,包括除氧体,其特征在于除氧体的顶部通过法兰固定联接汽、液分离器,该汽、液分离器为相互套装的半封闭筒状结构,其中外筒为二次分离筒,内筒为一次分离筒,内筒为一次分离筒顶部封闭,一次分离筒的上段设置有20~50个汽、液分离孔,二次分离筒的底部一侧设置积液排放通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锅炉给水除氧器,其特征在于一次分离筒的上段设置有20~50个汽、液分离孔。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锅炉给水除氧器,其特征在于汽、液分离孔位于一次分离筒的顶部或侧部,且侧部最下端汽、液分离孔的中心与二次分离筒底部之间的距离大于10厘米。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锅炉给水除氧器,其特征在于一次分离筒侧部或顶部的汽、液分离孔径为4~10毫米。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锅炉给水除氧器,其特征在于各汽、液分离孔的面积之和为一次分离筒横截面积的2~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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