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排气放空消声器无效
申请号: | 200820034608.6 | 申请日: | 2008-04-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79406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1-14 |
发明(设计)人: | 李辉;郭正军;郗春满;倪娜;卞华君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苏净保护气氛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D53/047 | 分类号: | B01D53/047 |
代理公司: | 苏州创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孙仿卫 |
地址: | 215008江苏省苏州市虎***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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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排气 放空 消声器 | ||
1、一种排气放空消声器,包含上下依次串联的二级消声装置(1)和一级消声装置(5),所述的一级消声装置(5)包含第一外筒(10)、设置在该第一外筒(10)内的至少一层节流减压孔板(2)、贴设在所述第一外筒(10)内壁上的吸声材料(4),所述的节流减压孔板(2)的下部与排气管(14)相连通,所述的二级消声装置(1)包含内部设置有能吸声的材料的第二外筒(11),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一级消声装置(5)还包含设置在所述的第一外筒(10)内的至少一根小孔喷注管(3),该小孔喷注管(3)套设在所述的节流减压孔板(2)外部,
所述的小孔喷注管(3)为在管壁上开设有复数个小孔的管件,每个所述的小孔直径为1~3毫米,相邻的所述小孔之间的距离为该相邻的所述小孔的平均直径的8~10倍,所有的所述小孔的开孔总面积为所述排气管(14)的横截面积的1.5~2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气放空消声器,其特征在于:设置在所述第二外筒(11)内的能吸声的材料为:密实地填充在所述第二外筒(11)内的多孔吸声材料(6)。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气放空消声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一级消声装置(5)和所述的二级消声装置(1)之间设置有用于分隔所述的第一外筒(10)与第二外筒(11)的内部空间的筛板(7)。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排气放空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一级消声装置(5)、所述的筛板(7)、所述二级消声装置(1)之间通过螺纹连接件(13)相可拆卸的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气放空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二级消声装置(1)还包含覆盖在所述的第二外筒(11)顶部的顶板(12)、穿过所述顶板(12)将所述第二外筒(11)的内部与外界相连通的短接(8)。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排气放空消声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短接(8)的底部出口覆盖有将所述的短接(8)与所述的第二外筒(11)隔开的筛板(7)。
7、根据权利要求3或6所述的排气放空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筛板(7)的厚度为4~10毫米,该筛板(7)的筛孔直径为5~10毫米,穿孔率为30~70%。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排气放空消声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短接(8)的顶部固定安装有放空法兰(9)。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排气放空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放空法兰(9)与所述的短接(8)之间、所述的短接(8)与所述的顶板(12)之间均为焊接。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气放空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外筒(10)和所述的第二外筒(11)的壁厚为4~10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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