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排气消声器无效
申请号: | 200820034704.0 | 申请日: | 2008-04-19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36733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5-13 |
发明(设计)人: | 柯儒池;倪强;葛亮;刘广成;刘艳武 | 申请(专利权)人: |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01N1/02 | 分类号: | F01N1/02;F01N7/08 |
代理公司: | 芜湖安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蒋光恩 |
地址: | 241009安徽省***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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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排气 消声器 | ||
1、一种排气消声器,包括消声器筒体(4)、后消声器进气管(5)和后消声器出气管(6),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后消声器进气管(5)设置在消声器筒体(4)的侧面方向,并穿过消声器筒体(4),与消声器筒体(4)形成两个连接点;所述的后消声器出气管(6)为两个,设在消声器筒体(4)的两端。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后消声器进气管(5)为管状的构件,其固定在消声器筒体(4)内部的管壁上,设有多个气体流通的小孔;所述的后消声器进气管(5)与消声器筒体(4)的一个连接点,为管状的构件的端部,且管口为密封结构。
3、按照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排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排气消声器上设共振腔,其位置在消声器筒体(4)的外部的前消声器上。
4、按照权利要求3所述的排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消声器筒体(4)内,两后消声器出气管(6)之间由筒状的后消声器总成(3)连通,并由消声器筒体(4)内部的两个前消声器内隔板(7)及消声器总成(3)的两个前消声器端面端板(8)支承。
5、按照权利要求4所述的排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两个前消声器内隔板(7)与两个前消声器端面端板(8)之间的对称位置,所述的后消声器总成(3)为两个高频消声区(1);在所述的两个前消声器内隔板(7)之间,所述的后消声器总成(3)为共振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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