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移动式压缩天然气加气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0820078926.2 | 申请日: | 2008-02-02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62938Y | 公开(公告)日: | 2008-12-10 |
发明(设计)人: | 李怀恩;王德印;顾建辉;张庆志;郭秀平;张立改;张丽敏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瑞科(廊坊)能源装备集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7C5/06 | 分类号: | F17C5/06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陈红 |
地址: | 065001河北省廊***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移动式 压缩 天然气 装置 | ||
1、一种可移动式压缩天然气加气装置,具有可移动式气源单元,该气源单元包括拖车、设置在该拖车上的钢瓶架和固定在该钢瓶架上的多个钢瓶组件,每个钢瓶组件包括用于储存压缩天然气的钢瓶和用于控制对应的钢瓶进行排气的多个执行器;
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移动式压缩天然气加气装置还包括可移动式加气单元,该加气单元具有一箱体,该箱体内设有管路连接仓、增压仓、控制仓和加气仓,其中,
该增压仓内设有储液装置,该储液装置包括用于存储液体介质的储存罐和用于从该液体储存罐中抽出该液体介质的液压泵;
该加气仓内设有至少一个气体计量装置,该气体计量装置上设有用于连接到待加气设备的加气软管;
该管路连接仓内设有液压管路连接接头和加气管路连接接头,该液压管路连接接头的一端与该储液装置相连,而另一端通过软管可拆卸地连接到钢瓶组件的注液口和回液口;该加气管路连接接头的一端与该气体计量装置的进气端相连,而另一端通过软管可拆卸地连接到该钢瓶组件的出气口;以及
该控制仓内设有用于控制加气过程的控制器,该控制器具有多个接线端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移动式压缩天然气加气装置,其特征在于,该钢瓶组件中的执行器为气动执行器,在该增压仓内设置有为该气动执行器提供气源的空气压缩机。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移动式压缩天然气加气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空气压缩机是分体式的,其中空气处理装置和压缩机分别位于该增压仓的两侧。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移动式压缩天然气加气装置,其特征在于,在该加气管路连接接头和该气体计量装置之间设有缓冲瓶,该缓冲瓶设置在该管路连接仓内,其底部设有排污阀。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移动式压缩天然气加气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缓冲瓶和该气体计量装置之间的距离符合消防间距要求。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移动式压缩天然气加气装置,其特征在于,在该箱体内部侧壁与底架的连接处设置有沿箱体纵向延伸的容纳槽,连接该缓冲瓶和该气体计量装置的管路设置在该容纳槽中。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移动式压缩天然气加气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钢瓶架的一端可转动地连接到该拖车,而另一端通过一顶升液压缸与该拖车相连。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可移动式压缩天然气加气装置,其特征在于,在该管路连接仓内设置有与为该顶升液压缸提供动力的顶升液压驱动装置,该液压顶升驱动装置连接到该控制器的对应的接线端子。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可移动式压缩天然气加气装置,其特征在于,该顶升液压驱动装置通过高压油管接到该顶升液压缸。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移动式压缩天然气加气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该液压管路连接接头和该钢瓶组件的软管为具有静电导出功能的管。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移动式压缩天然气加气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可移动式加气单元的各仓沿箱体的纵向并排设置,并通过间隔壁彼此间隔开。
12、根据权利要求1或11所述的可移动式压缩天然气加气装置,其特征在于,在该增压仓的壁上设有阻尼板、吸音棉和/或多孔板。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可移动式压缩天然气加气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控制仓位于该增压仓和该加气仓之间,在位于该控制仓前后两端的间隔壁上分别设有一观察窗。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移动式压缩天然气加气装置,其特征在于,在该控制仓的一侧设有用于将外部电源引入到该加气单元内的电源引入窗。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移动式压缩天然气加气装置,其特征在于,在该控制仓内还设有用于连接外部电源的防爆接线箱。
1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移动式压缩天然气加气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的内壁上设置有用于收容电线的桥架。
1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移动式压缩天然气加气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加气仓的左右两侧分别设有门。
1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移动式压缩天然气加气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为ISO标准集装箱。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安瑞科(廊坊)能源装备集成有限公司,未经安瑞科(廊坊)能源装备集成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820078926.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真空吸尘器的管嘴组件
- 下一篇:热处理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