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类四合院式”大开间四拼联排别墅无效
申请号: | 200820156484.9 | 申请日: | 2008-12-03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18031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9-30 |
发明(设计)人: | 陈鸿飞;刘宏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建筑上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H1/04 | 分类号: | E04H1/04 |
代理公司: | 上海京沪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沈美英 |
地址: | 200063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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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四合院 开间 四拼联排 别墅 | ||
1.一种“类四合院式”大开间四拼联排别墅,由地下层(1)、一层(2)、二层(3)、三层(4)和屋顶(27)组成的单栋组合住宅楼,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单栋组合住宅楼由结构相同的A、B、C、D四个单元户围合而成,其中:
a.每户的地下层(1)均设置有四个地下可用空间(5~8)、一个卫生间A(9)和楼梯(10),在两户A和D或B和C交接处相邻的可用空间(8)设置为停车库(11),户外设置有与所述的停车库(11)相通的车用坡道(12),在由A、B、C、D四个单元户围合构成的中间下沉式内花园中设置有私家内花园(13);
b.每户的一层(2)均设置有客厅(14)、餐厅(15)、厨房(16)、卫 生间B(17)及户外开放式花园(18),客厅(14)设置在两户A和B或C和D的相邻处,入户进门处设有互连式入门台阶(19);
c.每户的二层(3)均设置有次卧室(20)、卫生间(21)及露台式花园A(22);
d.每户的三层(4)为主卧区,均设置有主卧室(23)、卫生间C(24)、阳台(25)及露台式花园B(26);
e.所述的屋顶(27)设置成具传统四合院特色的斜屋面式,由中间高两侧低、位于单元户A和单元户B上方的前排屋顶(28)和位于单元户C和单元户D上方的后排屋顶(29)构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类四合院式”大开间四拼联排别墅,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前排屋顶(28)和后排屋顶(29)间左右两侧的较低屋顶由设置在二层(3)位置上的露台式花园A(22)和设置在三层(4)位置上的露台式花园B(26)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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