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变形玩具用腿构件无效
申请号: | 200880006980.9 | 申请日: | 2008-03-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22042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1-06 |
发明(设计)人: | 笠原昇;奥村真之介 | 申请(专利权)人: | 科乐美数码娱乐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63H3/04 | 分类号: | A63H3/04;A63H3/36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党晓林;徐敏刚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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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变形 玩具 构件 | ||
1.一种可变形玩具用腿构件,所述可变形玩具用腿构件包含足部、胫部以及踝部,所述踝部包括连接所述足部和所述胫部的接合机构,
所述接合机构包括:
通过第一回转对偶连在所述足部上的第一连杆构件,通过第二回转对偶连在所述第一连杆构件上的第二连杆构件,通过第三回转对偶连在所述第二连杆构件上的第三连杆构件,以及连在所述胫部上且通过第四回转对偶连在所述第三连杆构件上的第四连杆构件;
所述第一连杆构件被构形和构造成覆盖所述第二连杆构件的主要部分;
所述第二连杆构件包括一部分,所述部分形成所述第三回转对偶并且当所述第二连杆构件在预定角范围内绕所述第二回转对偶的旋转中心旋转时暴露在所述第一连杆构件的外部;
所述胫部以及所述第三和第四连杆构件被构形和构造成允许所述胫部以第一状态在第一角范围内绕所述第二回转对偶的旋转中心旋转,在所述第一状态中,当所述第三连杆构件沿一旋转方向以最大可旋转角绕所述第三回转对偶的旋转中心旋转并且所述第四连杆构件沿与所述一旋转方向相反的另一旋转方向以最大可旋转角绕所述第四回转对偶的旋转中心旋转时,所述第三和第四连杆构件以及所述第一连杆构件的一部分被容纳在所述胫部中;
所述胫部以及所述第三和第四连杆构件被构形和构造成允许所述胫部以第二状态在第二角范围内绕所述第二回转对偶的旋转中心旋转,所述第二角范围大于所述第一角范围,在所述第二状态中,所述第三连杆构件的主要部分和所述第四连杆构件的主要部分被容纳在所述胫部中,并且所述第二回转对偶的旋转中心、所述第三回转对偶的旋转中心,以及所述第四回转对偶的旋转中心沿假想线对齐;
所述足部被构形和构造成在所述足部的底面与平坦的安装平面完全接触的情况下,当所述胫部维持在所述第二状态并且沿所述另一旋转方向在所述第二角范围内旋转时,允许所述胫部接触到所述平坦的安装平面而不与所述足部接触;
当所述第三连杆构件沿所述一旋转方向以所述最大可旋转角绕所述第三回转对偶的旋转中心旋转时,所述第三连杆构件在其外表面紧靠所述第一或第二连杆构件;
所述第四或第三连杆构件包括制动器部,并且所述第一、第二、第三以及第四连杆构件被构形和构造成当所述第四连杆构件沿与所述一旋转方向相反的所述另一旋转方向以所述最大可旋转角绕所述第四回转对偶的旋转中心旋转时,允许所述制动器部接触到所述第三或第四连杆构件;
所述第一角范围被定义为:所述胫部在被维持在所述第一状态下绕所述第二回转对偶的旋转中心旋转,直到所述胫部的一部分接触到所述足部的一部分的角范围;
绕所述第二回转对偶的旋转中心旋转的所述第二连杆构件具有包含弧面的外周面;并且
所述第一连杆构件被构造成允许所述第一连杆构件的外周面和所述第二连杆构件的所述弧面彼此对齐以形成在所述第二连杆构件旋转范围内的表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变形玩具用腿构件,其中,所述制动器部被设置在所述第四连杆构件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变形玩具用腿构件,其中,所述第一回转对偶被构造成允许所述第一连杆构件相对于所述足部枢转。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变形玩具用腿构件,其中,所述第一回转对偶包含凸部和凹部,所述凸部的一部分是球状的,设置在所述第一连杆构件上,所述凹部的一部分是球状的,设置在所述足部上以容纳所述凸部的所述部分。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变形玩具用腿构件,其中,所述第二回转对偶包含轴和孔或凹部,所述轴设置在所述第一和第二连杆构件中的一个上,所述孔或凹部设置在所述第一和第二连杆构件中的另一个上,所述轴的一部分可旋转地装配到所述孔或凹部之内。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变形玩具用腿构件,其中,所述第三回转对偶包含轴和孔或凹部,所述轴设置在所述第二和第三连杆构件中的一个上,所述孔或凹部设置在所述第二和第三连杆构件中的另一个上,所述轴的一部分可旋转地装配到所述孔或凹部之内。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变形玩具用腿构件,其中,所述第四回转对偶包含轴和孔或凹部,所述轴设置在所述第三和第四连杆构件中的一个上,所述孔或凹部设置在所述第三和第四连杆构件中的另一个上,所述轴的一部分可旋转地装配到所述孔或凹部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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