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加强泡沫的行人安全汽车发动机罩无效
申请号: | 200880007301.X | 申请日: | 2008-03-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26943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1-13 |
发明(设计)人: | D·C·塞克萨利亚;小约翰·W·科比斯;S·F·麦克利里;S·P·森迪 | 申请(专利权)人: | 美铝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D25/10 | 分类号: | B62D25/10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寇英杰 |
地址: | 美国宾夕***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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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加强 泡沫 行人 安全 汽车发动机 | ||
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
本发明要求美国临时申请系列号为US60/893,489,发明名称为“用于具有加强泡沫的行人安全汽车发动机罩的设计”,申请日为2007年3月7日的申请的权益。该申请被结合在本文中。
发明领域
在一个实施例中,本发明涉及车辆封板,在进一步的实施例中涉及一种车辆封板,其设计用于使发动机罩的厚度最小,并在碰撞事故中使行人的头部与车辆之间的碰撞影响最小。
背景技术
机动车辆碰撞行人的事故对行人造成了严重的安全危害。一种尤其有害的行人/车辆事故类型是当车辆的前部碰撞行人的膝盖、腿和/或腹部时发生的。这种前部碰撞潜在地伤害了行人的膝盖、腿和/或腹部。另外,这种前部碰撞也可能将行人撞飞和/或撞翻跟头,这样行人的头部会撞击车辆的发动机罩或挡风玻璃。如果头部损伤,那么这种撞击可能会是致命的。
世界上各种管理机构已经制定了汽车制造商必须满足以减少对行人头部伤害的这种类型的标准。欧盟已经制定了被称为“EURONCAPEEVC WG17[2]ACEA[1]”的测试标准。另一个日本采用的标准被称为“JNCAP”。在一个例子中,所述标准需要头部伤害标准数(HIC#)不超过1000。所述HIC#由在行人与车辆碰撞中行人头部碰撞车辆发动机罩的冲击力和持续时间决定。在行人碰撞过程,头部可能会经受80-150g′s(1g=32ft/sec2)。
发明内容
在一个实施例中,车辆封板(也被可互换地称为发动机罩)的设计为混合材料结构,其包括位于发动机罩的内部和外部金属片层之间的整体泡沫芯,以保持所述板之间的距离基本相同。所述整体泡沫芯用于保持所述板分离。所述泡沫芯在受到快速撞击(例如被行人的头部撞击)时,可以基本上不可压缩。但是,所述整体泡沫芯在持续载荷的条件下是可以压缩的。这种三明治结构提供了一种在所述板之间的基本刚性关系,这样所述板和整体泡沫芯将会一致地或作为一个单体起作用,并且在碰撞时弯曲或者偏折大约相同的量。只要所述板没有相互接触,那么所述板在碰撞后基本不会变形,除了可以发生在外板的外表面上的碰撞点处的可能的局部凹痕。
本发明的车辆发动机罩包括:
包括外板和内板的发动机罩壳体;和
位于发动机罩壳体的外板和内板之间的整体泡沫芯。
在本发明的另一个实施例中,一种车辆发动机罩包括:
由外板和内板形成的发动机罩壳体,其中所述外板和内板中的每个在整体上都具有均匀的规格厚度(其中,所述板也可以相对于彼此具有不同的规格),其中,在外板的内表面和内板的外表面之间形成有至少一个间隙;
当所述发动机罩受到外部力或物体撞击时,整体泡沫芯基本上填充所述至少一个间隙并且被基本上密封在所述至少一个间隙内,其中,所述整体泡沫芯被结合在外板的内表面或内板的外表面上而没有在所述至少一个间隙内的限定折皱区,当受到外部力或物体撞击时,在折皱区处的薄弱点将首先变形并折皱;和
其中,所述内板包括至少一个凹进,当发动机罩被安装到车辆上时所述凹进定位成基本上与发动机舱内的部件对准,以使得内板的外表面和发动机舱内的部件的上表面之间的空隙最大,从而允许当受到外部力或物体撞击时所述至少一个凹进弹性变形,该弹性变形使内板的外表面接触发动机舱内的部件的发生率最小。
由此减少了行人的头部接触发动机罩处的力。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发动机罩壳体包括由铝合金制成的内板和外板。在一个实施例中,发动机罩壳体的内板和外板的规格可为约0.7mm并且整个板具有相同的规格。在进一步的实施例中,所述内板的均匀规格可为从约0.65mm至约1.0mm的范围。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发动机罩壳体的内板和外板分离开,内板和外板之间的最大分离程度小于约15.0mm。在进一步的实施例中,发动机罩壳体的截面深度为约8mm至约15mm。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整体泡沫芯可以为聚合材料,包括但不限制于,聚氨酯、聚苯乙烯、聚丙烯或它们的组合物。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整体泡沫芯可以由热激活膨胀聚合物制成。在另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整体泡沫芯可为热固性或热塑性聚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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