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温热的或已被加热的充气食品及其制备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880009787.0 | 申请日: | 2008-02-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68432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3-10 |
发明(设计)人: | A·R·科克斯;A·B·拉塞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荷兰联合利华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L1/00 | 分类号: | A23L1/00;C07K14/37;A23L1/035;A23G3/52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万雪松;付 磊 |
地址: | 荷兰***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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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温热 加热 充气 食品 及其 制备 方法 | ||
1.一种具有至少20%膨胀率的充气食品,其含有40-95%水,5-55%脂肪,和疏水蛋白,其中充气食品具有至少50℃的温度,优选50-130℃。
2.一种具有至少20%膨胀率的充气食品,其含有40-95%水,5-55%脂肪,和疏水蛋白,该充气食品是加热保存的。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充气食品,该食品被巴氏杀菌或加热消毒。
4.如权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充气食品,其含有至少0.001wt%的疏水蛋白。
5.如权利要求1-4任一所述的充气食品,其中疏水蛋白为分离形式。
6.如权利要求1-5任一所述的充气食品,其中疏水蛋白是II类疏水蛋白。
7.如权利要求1-6任一所述的充气食品,其被或已被加热至至少50℃的温度,优选至少65℃。
8.如权利要求1-7任一所述的充气食品,其中食品具有25-400%的膨胀率,优选50-200%,更优选80-120%。
9.如权利要求1-8任一所述的充气食品,当其温度在至少50℃温度,优选60-100℃保持至少2分钟时,其保持至少20%的膨胀率,优选25-400%,更优选50-200%。
10.如权利要求1-9任一所述的充气产品,其是粘性液体。
11.一种如权利要求1-10任一所述充气食品的制备方法,该方法包括:a)对包括疏水蛋白和任选的其它组分的含水组合物充气至至少20%的膨胀率,b)通过使步骤a)的剩余成分的至少一部分具有高于50℃的温度和/或通过加热通过步骤a)获得的混合物至高于50℃的温度来施加热量。
12.一种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任选的其他成分包含脂肪。
13.一种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步骤a)之后的任意阶段加入至少部分脂肪或含脂肪成分,之后是混合步骤。
14.一种如权利要求11-13任一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骤b)实施的加热使得终产品的温度达到至少50℃,优选至少65℃,任选地之后进行冷却。
15.一种如权利要求11-14任一所述的方法,其中加热至75-130℃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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