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家用器具无效
申请号: | 200880114317.0 | 申请日: | 2008-10-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42042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9-22 |
发明(设计)人: | D·霍茨;C·屈奇克;P·桑乔;M·泽斯勒;W·蒂鲍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BSH博世和西门子家用器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L15/42 | 分类号: | A47L15/42;D06F37/42;D06F39/00;D06F39/12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蔡洪贵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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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家用 器具 | ||
1.一种家用器具,至少具有:至少部分容纳在缆通道(1)中的缆束(4)和接地缆(8,109),所述接地缆导电连接到家用器具的导电构件,其特征在于,第一接触元件保持在缆通道(1)上,且设有集成的第一接触元件,所述集成的第一接触元件导电连接到缆束(4)的接地缆(8,109),且借助于组装动作与家用器具的至少部分导电的构件电接触。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家用器具,其特征在于,缆通道(1)借助于组装动作固定到导电构件上。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家用器具,其特征在于,导电构件与家用器具的至少部分导电的显露面导电连接。
4.如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家用器具,其特征在于,导电构件被实施为支柱(2),具有导电的显露面的处理隔间固定到所述支柱上。
5.如前面权利要求中任一所述的家用器具,其特征在于,第一接触元件以固定在缆通道(1)上的接触簧片(9)的形式实施。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家用器具,其特征在于,导电构件(2)设有第二接触元件(18),所述第二接触元件在组装缆通道(1)时与接触簧片(9)接触。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家用器具,其特征在于,第二接触元件(18)以形成在支柱上的接触接片的形式实施。
8.如前面权利要求中任一所述的家用器具,其特征在于,缆通道(1)借助于特别是卡锁式的插接连接(15,17,19)固定在导电构件上。
9.如权利要求1-8中任一所述的家用器具,所述家用器具具有可向前摆动的用于打开和关闭处理隔间的前门,其特征在于,缆通道固定在适用于前门的摆动安装的支柱(2)上。
10.一种缆通道,所述缆通道用于权利要求1-9中任一所述的家用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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