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汽车限速警示系统及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910033604.5 | 申请日: | 2009-06-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12914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2-30 |
发明(设计)人: | 朱跃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朱跃明 |
主分类号: | B60Q9/00 | 分类号: | B60Q9/00;G01P1/10;G08G1/052 |
代理公司: | 苏州广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利强 |
地址: | 314026浙江省嘉***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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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汽车 限速 警示 系统 方法 | ||
1、一种汽车限速警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限速警示系统包括:
存储单元,用于存储各道路的方位标示以及限速标准;
GPS定位测速单元,负责收集当前汽车速度信息和当前方位标示并输出给控制单元;
控制单元,根据当前汽车运行速度和限速标准划分至少两个速度段,并判断当前汽车运行速度所处的速度段区间,根据所述判断结果输出相应的报警信号;
报警信号发射单元,接收控制单元发出或输出信号;
概念色光发生器,接收报警信号发射单元的信号并输出相应的警示光;
其中,所述的存储单元、GPS定位测速单元和报警信号发射单元分别与控制单元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限速警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概念色光发生器包括:
报警信号接收单元,接收所述报警信号发射单元的报警信号;
至少一个门电路单元,负责对接收的报警信号进行逻辑判断;
至少一个概念色光发生单元,负责发出不同颜色的警示光;
与每个概念色光发生单元独立对应的驱动单元,对每个概念色光发生单元进行控制;
其中,所述的报警信号接收单元、门电路单元、驱动单元和概念光发生单元依次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汽车限速警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概念色光发生器还包括:自动调光单元,根据环境光亮度调节警示光的亮度,该自动调光单元与所述的驱动单元相连。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限速警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概念色光发生器发出红、黄、绿三种警示光,其中,红色警示光代表超速段概念,黄色警示光代表临界超速段概念,绿色警示光代表安全速度段概念。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汽车限速警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报警信号发射单元与所述的概念色光发生器通过无线方式进行数据传输。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汽车限速警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数据传输方式为红外线传输、微波传输、激光传输、无线电波传输或超声波传输的任何一种。
7、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汽车限速警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报警信号发射单元与所述的概念色光发生器通过有线方式进行数据传输。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汽车限速警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数据传输方式为光纤传输、CAN总线传输或Modbus网络传输的任何一种。
9、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限速警示系统的限速方法,该汽车限速警示系统包括控制单元,存储单元,GPS定位测速单元,报警信号发射单元,概念色光发生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步骤:
a、所述GPS定位测速单元通过接收GPS卫星数据信号经计算获取当前汽车的运行速度和方位标示并输出给控制单元;
b、所述控制单元根据当前道路的方位标示并从存储单元获取当前道路的限速标准;
c根据当前汽车运行速度和限速标准划分至少两个速度段,并判断当前汽车运行速度所处的速度段区间,根据所述判断结果通过报警信号发射单元将报警信号传递给概念色光发生器;
d、所述概念色光发生器根据所述报警信号输出相应的警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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