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显影剂无效
申请号: | 200910039191.1 | 申请日: | 2009-04-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76794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1-03 |
发明(设计)人: | 汤付根;李盛军;谭红亮 | 申请(专利权)人: | 珠海思美亚碳粉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3G9/097 | 分类号: | G03G9/097 |
代理公司: | 珠海智专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62 | 代理人: | 张中 |
地址: | 51906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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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影剂 | ||
1.显影剂,包括:
100重量份的色调剂颗粒,所述色调剂颗粒包括
100重量份玻璃转化温度为70-85℃的粘合剂树脂;
20-200重量份的磁性着色剂;
0.1-20重量份的脱模剂;
0.1-10重量份的电荷控制剂;
0.1-4重量份粒径为5-20nm的疏水性二氧化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影剂,其特征在于:
还包括
0.1-3重量份粒径为40-200nm的疏水性二氧化硅;
0.05-2重量份的金属有机物微粉;
0.05-2重量份的高分子聚合物微粉。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影剂,其特征在于:
所述粘合剂树脂的玻璃化温度为71-80℃;
所述磁性着色剂为30-120重量份;
所述脱模剂为0.5-10重量份;
所述电荷控制剂为0.5-5重量份;
所述粒径为5-20nm的疏水性二氧化硅为0.3-3重量份;
所述粒径为40-200nm的疏水性二氧化硅为0.2-2重量份;
所述金属有机物微粉为0.1-1.5重量份;
所述高分子聚合物微粉为0.1-1.5重量份。
4.显影剂,包括:
100重量份的色调剂颗粒,所述色调剂颗粒包括
100重量份玻璃转化温度为70-85℃的粘合剂树脂;
1-40重量份的非磁性着色剂;
0.1-20重量份的脱模剂;
0.1-10重量份的电荷控制剂;
0.1-4重量份粒径为5-20nm的疏水性二氧化硅。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显影剂,其特征在于:
还包括
0.1-3重量份粒径为40-200nm的疏水性二氧化硅;
0.05-2重量份的金属有机物微粉;
0.05-2重量份的高分子聚合物微粉。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影剂,其特征在于:
所述粘合剂树脂的玻璃化温度为71-80℃;
所述非磁性着色剂为30-120重量份;
所述脱模剂为0.5-10重量份;
所述电荷控制剂为0.5-5重量份;
所述粒径为5-20nm的疏水性二氧化硅为0.3-3重量份;
所述粒径为40-200nm的疏水性二氧化硅为0.2-2重量份;
所述金属有机物微粉为0.1-1.5重量份;
所述高分子聚合物微粉为0.1-1.5重量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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