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不饱和环氧复合树脂材料警示标志有效
申请号: | 200910070181.4 | 申请日: | 2009-08-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44035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2-10 |
发明(设计)人: | 赵志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市津南公路处 |
主分类号: | E01F9/011 | 分类号: | E01F9/011;E01F9/015;C08L63/00 |
代理公司: | 天津才智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杜文茹 |
地址: | 300350***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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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不饱和 复合 树脂 材料 警示 标志 | ||
【权利要求书】:
1.一种不饱和环氧复合树脂材料警示标志,所述的警示标志为方柱形结构(1),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不饱和环氧复合树脂材料警示标志的制作材料包括有:不饱和环氧复合树脂、连续玻璃纤维束、固化剂和着色剂,其中:不饱和环氧复合树脂45%;连续玻璃纤维束40%;固化剂10%;着色剂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不饱和环氧复合树脂材料警示标志,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固化剂为引发剂。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不饱和环氧复合树脂材料警示标志,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着色剂为颜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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