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炼钢厂氧气切割黄烟治理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910094546.7 | 申请日: | 2009-06-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69888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1-04 |
发明(设计)人: | 白荣林;瞿仁静;江渝;程英;杨家荣;普国联;王保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昆明冶金研究院;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 |
主分类号: | B08B15/04 | 分类号: | B08B15/04 |
代理公司: | 昆明今威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赵 云 |
地址: | 650031***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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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炼钢厂 氧气 切割 治理 方法 | ||
1、一种炼钢厂氧气切割黄烟治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含以下步骤:
(1)密封:设置废钢切割密封除尘室,在工位上方设置半活动烟罩,捕集废钢切割产生的黄烟;
(2)气流分布:设置气流分布装置,利用中的检测装置检测炼钢厂的转炉二次除尘系统和混铁炉除尘系统,打开或关闭电动阀门,将氧气切割废钢的黄烟自动导入风量不足的转炉二次除尘系统和混铁炉除尘系统中,使系统满负荷工作;
(3)合并除尘:将捕集到的黄烟并入转炉二次除尘和混铁炉除尘系统,合并进行除尘。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炼钢厂氧气切割黄烟治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密封除尘室的三面封闭,上方设置固定吸烟罩,除尘室开放一面的上方通过滑轮组和卷扬机连接活动挡烟板;除尘室的墙体下端和地面基底采用耐高温钢筋混凝土,外敷防撞钢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炼钢厂氧气切割黄烟治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密封处理中,确定捕集气流速度为3~5m/s,烟罩上的烟气管道流速为20~25m/s,大于转炉二次除尘系统和混铁炉除尘系统1.1倍,转炉二次除尘系统和混铁炉除尘系统的不满负荷工作的间隙要大于或等于氧气切割废钢烟气需要量。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炼钢厂氧气切割黄烟治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炼钢厂的转炉二次除尘系统和混铁炉除尘系统中,设置流量检测装置,再通过控制装置将氧气切割废钢烟气自动导入未满负荷工作的除尘管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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