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弯翘板木皮的复原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0910099648.8 | 申请日: | 2009-06-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96728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2-09 |
发明(设计)人: | 涂登云;倪月中;潘成锋;徐开蒙;曹海波;王明俊;章昕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世友木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7K5/00 | 分类号: | B27K5/00 |
代理公司: | 湖州金卫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赵卫康 |
地址: | 313009***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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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弯翘板木皮 复原 方法 | ||
1.一种弯翘板木皮的复原方法,它包括以下步骤:
加热步骤:将堆积成堆的木皮在70~100℃的温度条件下保持30min~60min;
蒸汽步骤:让堆积成堆的木皮在70~100℃、相对湿度95~100%的高温高湿条件下处理30min~60min,使弯翘木皮恢复平直;
干燥步骤:将堆积成堆的木皮在温度为40~60℃、相对湿度45~65%的条件下干燥,从而得到干燥的平直木皮;
所述木皮的厚度为2~5mm。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弯翘板木皮的复原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木皮为厚2~5mm的弯翘木皮,它们分层堆积,每1~5片叠成一层,层与层之间设有隔条,隔条间距为100mm~300m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弯翘板木皮的复原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热步骤为:将木皮在70~100℃的温度条件下保持30min~40min。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弯翘板木皮的复原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热步骤为:将木皮在70~80℃的温度条件下保持30min~40min。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弯翘板木皮的复原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蒸汽步骤为:让木皮在80~100℃、相对湿度95~100%的高温高湿条件下处理30min~40min,使弯翘木皮恢复平直;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弯翘板木皮的复原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干燥步骤为:将木皮在温度为40~50℃、相对湿度45~55%的条件下干燥,从而得到干燥的平直木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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