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视频再生设备和用于控制照明装置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910132619.7 | 申请日: | 2009-03-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61702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3-03 |
发明(设计)人: | 富田刚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东芝 |
主分类号: | G09G3/20 | 分类号: | G09G3/20;G09G3/36;G09G5/02;H04N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余 刚;吴孟秋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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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视频 再生 设备 用于 控制 照明 装置 方法 | ||
1.一种视频再生设备,包括:
显示装置,配置为显示视频图像;
照明装置,配置为将照明光施加至所述显示装置;以及
控制器,配置为执行校正处理,在所述校正处理中,基于所述照亮装置未被启动的未启动时期来调整所述照明光的亮度和色相色度中的至少一个。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再生设备,
其中,当所述照明装置被启动时,所述控制器确定所述未启动时期是否长于参考时期,以及
其中,当所述未启动时期长于所述参考时期时,所述控制器对所述照明装置的驱动电压、所述驱动电压的脉冲频率、以及所述驱动电压的脉宽中的至少一个进行调整,直到所述照明光的亮度达到标准等级为止。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视频再生设备,
其中,所述控制器基于所述未启动时期来确定在所述校正处理中要进行调整的校正参数和在所述校正处理要使用的校正量。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视频再生设备,
其中,所述控制器获取执行所述校正处理的校正时期,以及
其中,当所述校正时期过去时所述控制器停止所述校正处理。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视频再生设备,
其中,所述控制器获取紧挨在所述未启动时期之前的所述照明装置已被启动的启动时期,以及
其中,所述控制器基于所述未启动时期和所述启动时期来确定执行所述校正处理的校正时期。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视频再生设备,
其中,当所述未启动时期小于所述参考时期时,所述控制器不执行所述校正处理。
7.一种用于控制照明装置的方法,所述照明装置用于使用照明光对显示装置进行照明,所述方法包括:
当启动所述照明装置时,获取所述照明装置的未启动时期;
基于所述未启动时期来确定用于所述照明光的校正量;以及
基于所述校正量来调整所述照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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