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显示基板及具有该显示基板的显示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910145888.7 | 申请日: | 2009-06-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09237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2-23 |
发明(设计)人: | 申暻周;蔡钟哲;宋世泳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2F1/1362 | 分类号: | G02F1/1362;G02F1/133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 波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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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 具有 显示装置 | ||
1.一种显示基板,包括:
第一开关元件;
第一间隔物,布置在所述第一开关元件上;
第一像素电极,连接到所述第一开关元件的漏极电极;
第一电容器电极,连接到所述第一像素电极并布置在所述第一间隔物上;
第一存储线,与所述第一像素电极重叠;以及
配向层,布置在所述第一像素电极和所述第一电容器电极上。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基板,还包括:
第二像素电极,布置在第二像素区中,该第二像素区邻近基底的布置有所述第一像素电极的第一像素区;
第二开关元件,包括连接到所述第二像素电极的漏极电极;
第二间隔物,布置在所述第二开关元件上,所述第二间隔物具有与所述第一间隔物的高度相同的高度;以及
第二电容器电极,连接到所述第二像素电极并布置在所述第二间隔物上。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基板,还包括:
第二存储线,与所述第二像素电极重叠,其中所述第二存储线与所述第二像素电极的重叠面积基本与所述第一像素电极与所述第一存储线的重叠面积相同。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基板,还包括:
第三间隔物,该第三间隔物的高度大于所述第一间隔物和所述第二间隔物的高度。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基板,其中所述第一间隔物与所述第三间隔物的高度差不大于1.0μm。
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基板,其中所述第一间隔物和所述第二间隔物起到单元间隙间隔物的作用。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基板,还包括:
第二间隔物,布置在基底的第二像素区中,该第二像素区邻近布置有所述第一像素电极的第一像素区,所述第二间隔物的高度大于所述第一间隔物的高度。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基板,其中所述第二间隔物起到单元间隙间隔物的作用。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基板,还包括:
第二像素电极,布置在所述第二像素区中;和
第二存储线,与所述第二像素电极重叠,所述第二存储线与所述第二像素电极的重叠面积比所述第一存储线与所述第一像素电极的重叠面积宽。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显示基板,其中所述第一间隔物与所述第二间隔物的高度差不大于1.0μm。
11.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基板,还包括:
第二像素电极,布置在所述第二像素区中;和
第二存储线,与所述第二像素电极重叠,所述第二存储线与所述第二像素电极的重叠面积比所述第一存储线与所述第一像素电极的重叠面积宽。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显示基板,其中所述第一间隔物与所述第二间隔物的高度差不大于1.0μm。
13.一种显示基板,包括:
第一开关元件;
第一间隔物,布置在所述第一开关元件上;
第一像素电极,连接到所述第一开关元件的漏极电极;
第一电容器电极,连接到所述第一像素电极并布置在所述第一间隔物上;和
配向层,布置在所述第一像素电极和所述第一电容器电极上。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显示基板,其中所述第一间隔物起到单元间隙间隔物的作用。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显示基板,还包括与所述第一像素电极重叠的第一存储线。
16.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显示基板,还包括布置在第二像素区中的单元间隙间隔物,所述第二像素区邻近布置有所述第一像素电极的第一像素区。
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显示基板,其中所述第一间隔物与所述单元间隙间隔物的高度差不大于1.0μm。
18.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显示基板,其中没有电容器电极布置在所述单元间隙间隔物上,所述显示基板还包括第二存储线,该第二存储线与形成在所述第二像素区上的第二像素电极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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