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含氮或/及含硫的挥发性有机物焚化处理系统的节能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0910158288.4 | 申请日: | 2009-07-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63359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2-02 |
发明(设计)人: | 张丰堂 | 申请(专利权)人: | 杰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丰堂 |
主分类号: | F23G7/06 | 分类号: | F23G7/06;F23J15/02 |
代理公司: | 天津三元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2203 | 代理人: | 钱凯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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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挥发性 有机物 焚化 处理 系统 节能 装置 | ||
1.一种含氮或/及含硫的挥发性有机物焚化处理系统的节能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焚化炉,连接有引气管与排气管;
一再净化单元,设置于该焚化炉的排气管下游,将经由该焚化炉焚化燃烧后的衍生污染物进行再净化处理,并由排放管把净化气流排放至大气;
一热交换器,令该引气管由该排放管回收热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含氮或/及含硫的挥发性有机物焚化处理系统的节能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焚化炉为恢复式焚化炉、蓄热式焚化炉或回转式蓄热焚化炉。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含氮或/及含硫的挥发性有机物焚化处理系统的节能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焚化炉将一风机设置于该引气管或排气管。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含氮或/及含硫的挥发性有机物焚化处理系统的节能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热交换器为管壳式或板式热交换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含氮或/及含硫的挥发性有机物焚化处理系统的节能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再净化单元为脱硝或/及脱硫设备之一或组合。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含氮或/及含硫的挥发性有机物焚化处理系统的节能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引气管或该排放管择一设置避开该热交换器的旁通管,且设置第一温度计与第二温度计于该焚化炉的入口与出口,并借所侦测的温度讯号经由一控制器调整该旁通管控制阀的开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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