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中小学实行影视,网络化教学方法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0910158875.3 申请日: 2009-07-02
公开(公告)号: CN101661673A 公开(公告)日: 2010-03-03
发明(设计)人: 蔡兆巨 申请(专利权)人: 蔡兆巨
主分类号: G09B5/00 分类号: G09B5/00;G09B5/02
代理公司: 暂无信息 代理人: 暂无信息
地址: 065702*** 国省代码: 河北;13
权利要求书: 查看更多 说明书: 查看更多
摘要:
搜索关键词: 中小学 实行 影视 网络化 教学方法
【权利要求书】:

1、本发明中小学实行影视,网络化教学方法,通过采取影视,网络化教学,制做影片,光盘、U盘,设立教学网站,举办展会,实行必学课选学课,增改小学低年级分类,分解教学内容,教师职责,灵活办学方式,制定法规等方法措施。其特征在于:中小学的教学方法,充分利用电影、电视、电脑等信息电子产品进行教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中小学实行影视、网络化教学方法,其特征在于,将优秀教师讲课的主要过程,录制成影片,光盘、U盘、设立网站,在相适应的中小学各年级,学生中播放教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中小学实行影视、网络化教学方法,其特征在于,中小学教学科目分为必学课和选学课。

4、根据权利要求所述1中小学实行影视、网络化教学方法,其特征在于,中小学生所学的必学课程要定期考试,选学课程在一定范围内定期举办各类展会。

5、根据权利要求所述1中小学实行影视网络化教学方法,其特征在于,普通班级教师的职责已不是以讲课为主,而是以组织、管理、辅导本班级学生,播放、维护教学设备,督促检查学生作业等项工作为主,教师可担任多科教学,多科辅导。

6、根据权利要求所述1中小学实行影视、网络化教学方法,其特征在于,对于现实中的小学低年级以识字为主的语文课本,在制做教学影片,光盘时增加一些分类,分解方式的识字内容。

7、根据权利要求所述1中小学实行影视、网络化教学方法,其特征在于,办学方式灵活,根据实际需要,可在一定范围内设立主校和分校,对于交通不便、边远地区的学生,教师可自带教学用具,入村入户教学。

8、根据权利要求所述1中小学实行影视、网络化教学方法,其特征在于,主校的教学设备、教学工具等资源,分校可以共享,在一定范围内,教学影片、光盘可以交流、交换使用。

9、根据权利要求所述1中小学实行影视、网络化教学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实行本发明前,要制定相适应的法规,领导分工负责,以保障中小学生安全、有序、有效的学习各科知识。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蔡兆巨,未经蔡兆巨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10158875.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专利文献下载

说明:

1、专利原文基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说明书;

2、支持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升级中);

3、专利数据每周两次同步更新,支持Adobe PDF格式;

4、内容包括专利技术的结构示意图流程工艺图技术构造图

5、已全新升级为极速版,下载速度显著提升!欢迎使用!

请您登陆后,进行下载,点击【登陆】 【注册】

关于我们 寻求报道 投稿须知 广告合作 版权声明 网站地图 友情链接 企业标识 联系我们

钻瓜专利网在线咨询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咨询在线客服咨询在线客服
tel code back_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