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咔唑生产工艺无效
申请号: | 200910194520.X | 申请日: | 2009-08-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93411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3-30 |
发明(设计)人: | 王焕煜;王仁远;夏剑忠;朱春燕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7D209/84 | 分类号: | C07D209/84;C07D209/86 |
代理公司: | 上海三和万国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31230 | 代理人: | 刘立平 |
地址: | 200942 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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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生产工艺 | ||
1.一种咔唑生产工艺,包括第一次溶剂结晶和精馏,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二次溶剂结晶,其中所用溶剂为所述第一次溶剂结晶和精馏过程中再生的溶剂,对第一次溶剂结晶和精馏后所得的咔唑进行溶剂结晶,所述溶剂与咔唑的配比为15~22∶1,之后加热、搅拌、冷却、分离出结晶并干燥,得到咔唑产品。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咔唑生产工艺,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热温度为70~90℃。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咔唑生产工艺,其特征在于,所述搅拌时间为20~40分钟。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咔唑生产工艺,其特征在于,所述冷却速率为5~30℃/小时,冷却至15~25℃。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咔唑生产工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次溶剂结晶在带搅拌的夹套结晶器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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