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运用数字信息播放器的通讯销售服务模式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0910210475.2 申请日: 2009-11-03
公开(公告)号: CN102054243A 公开(公告)日: 2011-05-11
发明(设计)人: 李汉锡 申请(专利权)人: 北京特鲁斯广告有限公司
主分类号: G06Q30/00 分类号: G06Q30/00
代理公司: 北京铭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6 代理人: 郭鸿禧;金光军
地址: 100020 北京市朝*** 国省代码: 北京;11
权利要求书: 查看更多 说明书: 查看更多
摘要:
搜索关键词: 运用 数字 信息 播放 通讯 销售 服务 模式
【权利要求书】:

1.一种运营数字信息播放器的通讯销售服务方法,其特征在于包含如下步骤:

(a)DID广告运营商连接设置在各地区的DID和流媒体主服务器;

(b)连接流媒体主服务器和呼叫中心服务器;

(c)希望实施通讯销售的厂商(广告主)向DID广告运营商提出申请;

(d)厂商(广告主)选择广告投放地区、DID数量、广告播放日期、广告播放期间、广告播放次数;

(e)根据厂商(广告主)的选择内容,DID广告运营商通过DID实施通讯销售广告;

(f)消费者通过DID收看通讯销售广告;

(g)消费者通过DID广告运营商的呼叫中心,进行订货及费用结算;

(h)呼叫中心服务器向流媒体主服务器传送商品销售数量及库存信息之后上传到DID;

(i)呼叫中心服务器将商品订货信息传送到厂商(广告主);

(j)厂商(广告主)根据商品订货信息,向消费者发送相关商品;

(k)消费者领取订购的产品。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运营数字信息播放器的通讯销售服务方法,其特征在于,将分布在各地区的DID、具有管理和控制DID功能的流媒体主服务器、处理通讯销售订单的呼叫中心服务器连接起来,提供通讯销售服务的步骤。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运营数字信息播放器的通讯销售服务方法,其特征在于,厂商(广告主)任选实施DID通讯销售服务的场所、时间、期间、广告次数,实施DID通讯销售服务的阶段。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运营数字信息播放器的通讯销售服务方法,其特征在于,消费者收看通过DID提供的通讯销售广告之后,联系相关呼叫中心进行订货并结算的阶段。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运营数字信息播放器的通讯销售服务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消费者的订单明细信息,商品购买数量及库存数量信息通过DID即时上传到系统的阶段。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运营数字信息播放器的通讯销售服务方法,其特征在于,将通过呼叫中心获得的商品订单明细即时传送到厂商(广告主),要求厂商(广告主)向消费者发送商品的阶段。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运营数字信息播放器的通讯销售服务方法,其特征在于,消费者通过收看DID提供的通讯销售广告,购买商品并领取商品的阶段。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特鲁斯广告有限公司,未经北京特鲁斯广告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10210475.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专利文献下载

说明:

1、专利原文基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说明书;

2、支持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升级中);

3、专利数据每周两次同步更新,支持Adobe PDF格式;

4、内容包括专利技术的结构示意图流程工艺图技术构造图

5、已全新升级为极速版,下载速度显著提升!欢迎使用!

请您登陆后,进行下载,点击【登陆】 【注册】

关于我们 寻求报道 投稿须知 广告合作 版权声明 网站地图 友情链接 企业标识 联系我们

钻瓜专利网在线咨询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咨询在线客服咨询在线客服
tel code back_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