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正极活性物质、正极及非水二次电池无效
申请号: | 200910224548.3 | 申请日: | 2009-11-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40774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6-16 |
发明(设计)人: | 大平耕司;西岛主明;田中功;小山幸典 | 申请(专利权)人: | 夏普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M4/58 | 分类号: | H01M4/58;H01M4/1397;H01M10/052;C01B25/45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樊卫民;郭国清 |
地址: | 日本大阪***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正极 活性 物质 二次 电池 | ||
1.一种正极活性物质,其特征在于,由下述通式(1)表示,
Li1-xAxFe1-yMyP1-zAlzO4…(1)
式中,A为第1~13族元素中的至少一种,M为第2~14族元素中的至少一种,0≤x≤0.25,0≤y≤0.25,0<z≤0.25,且x+y>0。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正极活性物质,其特征在于,在设通式(1)中的Li含量为k时,k为(1-x)时的晶胞体积与k为(y-x)时的晶胞体积的体积变化率为4%以下,其中,y-x<0时k设为0。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正极活性物质,其特征在于,在通式(1)中的A的价数为a、且M的价数为m时,满足:
(a-1)x+(m-2)y-2z≤0。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正极活性物质,其特征在于,0.05≤z≤0.25。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正极活性物质,其特征在于,M为+4价。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正极活性物质,其特征在于,A为+1价。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正极活性物质,其特征在于,0<x≤y=z。
8.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正极活性物质,其特征在于,M为采用单一价数的金属元素。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正极活性物质,其特征在于,M为Zr、Sn。
10.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正极活性物质,其特征在于,M为采用多种价数的金属元素。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正极活性物质,其特征在于,M为V,Nb及W中的至少一种。
12.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正极活性物质,其特征在于,A为Na及K中的至少一种。
1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正极活性物质,其特征在于,A为+2价。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正极活性物质,其特征在于,M为+3价。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正极活性物质,其特征在于,x=y。
16.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正极活性物质,其特征在于,A为Mg、Ca及Zn中的至少一种。
17.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正极活性物质,其特征在于,M为采用单一价数的金属元素。
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正极活性物质,其特征在于,M为Y、Al中的至少一种。
19.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正极活性物质,其特征在于,M为采用多种价数的金属元素。
20.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正极活性物质,其特征在于,M为Ti,V,Nb及W中的至少一种。
2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正极活性物质,其特征在于,A为+3价。
22.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正极活性物质,其特征在于,A为Y。
23.一种正极,其特征在于,包含权利要求1所述的正极活性物质、导电材料和粘合剂。
24.一种非水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具有权利要求23所述的正极、负极、电解质和隔板。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夏普株式会社,未经夏普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10224548.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多笔头艺术画笔
- 下一篇:一种便携式贴壁纸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