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回收组合式或单体覆膜非血管腔管支架无效
申请号: | 200910233767.8 | 申请日: | 2009-09-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28571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4-27 |
发明(设计)人: | 吴雄;吴迪 | 申请(专利权)人: | 吴雄 |
主分类号: | A61F2/90 | 分类号: | A61F2/90;A61L31/10;A61L31/02 |
代理公司: | 江阴市同盛专利事务所 32210 | 代理人: | 唐纫兰 |
地址: | 214442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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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可回收 组合式 单体 覆膜非 血管 支架 | ||
1.一种可回收组合式或单体覆膜非血管腔管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是以医用高弹性不锈钢丝Z型弯曲,该Z型弯曲的顶点是单R环或双R环,该Z型弯曲的两端用同类不锈钢管铆接,组成骨架,两节或多节骨架连接形成直管状裸支架,所述裸支架内外全部或部分覆以聚乙烯、聚氨酯或硅橡胶薄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回收组合式或单体覆膜非血管腔管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两节或多节骨架连接时单R环或双R环交叉紧密连接或相邻两节骨架间留有数毫米距离。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回收组合式或单体覆膜非血管腔管支架,其特征在于:两个直径相同或不同的裸支架带角度连接组成一个带角度的I型组合支架(1)。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可回收组合式或单体覆膜非血管腔管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I型组合支架(1)与一个直管支架配套形成II型组合支架。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可回收组合式或单体覆膜非血管腔管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II型组合支架制成一个分叉的整体支架,即III型整体支架。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可回收组合式或单体覆膜非血管腔管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I型组合支架(1)的两个裸支架连接的凸出处开孔。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可回收组合式或单体覆膜非血管腔管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I型组合支架(1)的两个裸支架连接处全封闭。
8.根据权利要求1-7其中之一所述的一种可回收组合式或单体覆膜非血管腔管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外侧面附加防滑钩(3)。
9.根据权利要求1-7其中之一所述的一种可回收组合式或单体覆膜非血管腔管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的一端或两端设置回收装置,该回收装置构造为:支架外侧是环形固定线圈(4),支架内侧是回收线圈(5),回收线圈呈圆形或8字型,固定线圈(4)的线经过每一个骨架的单R环或双R环进入支架内穿过回收线圈,固定8字型回收线圈时,只固定其中一个环,另一个环位于支架上口下缘分几个点固定于支架内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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