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控制方法及电子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910250521.1 | 申请日: | 2009-12-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96491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6-15 |
发明(设计)人: | 吴昱廷 | 申请(专利权)人: | 技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3/041 | 分类号: | G06F3/041;G06F3/048 |
代理公司: | 北京挺立专利事务所 11265 | 代理人: | 叶树明 |
地址: | 中国台湾***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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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控制 方法 电子 装置 | ||
1.一种控制方法,适用在一电子装置,所述电子装置具有一触控面板,所述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下列步骤:
判断一物体是否按下所述触控面板的任一处并滑动后放开,其中所述物体一开始触碰到所述触控面板的位置是为一起始点,所述物体最后触碰到所述触控面板的位置是为一结束点;
当所述物体按下所述触控面板的任一处并滑动后放开,求得所述起始点及所述结束点的信息,其中由所述起始点开始,往水平方向延伸后,可得到一第一直线,并且一第二直线连接在所述起始点及所述结束点之间;
根据所述起始点及所述结束点的信息,求得所述第一及第二直线之间的一角度;以及
根据所述角度,控制所述触控面板所呈现的画面。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更包括:
判断所述第二直线的长度。
3.按照权利要求2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角度及所述第二直线的长度,切换所述触控面板所呈现的画面。
4.按照权利要求2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第二直线的长度小于一默认值时,重新判断所述物体是否按下所述触控面板的任一处并滑动后放开。
5.按照权利要求2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第二直线的长度大于所述默认值时,根据所述角度,切换所述触控面板所呈现的画面。
6.按照权利要求5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第二直线的长度大于所述默认值时,根据所述角度及所述第二直线的长度,切换所述触控面板所呈现的画面。
7.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起始点及所述结束点的信息均为坐标信息。
8.一种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触控面板,当一物体按下所述触控面板的任一处并滑动后放开,所述触控面板输出一第一信息以及一第二信息,其中所述物体一开始触碰到所述触控面板的位置是为一起始点,所述物体最后触碰到所述触控面板的位置是为一结束点,由所述起始点开始,往水平方向延伸后,可得到一第一直线,并且一第二直线连接在所述起始点及所述结束点之间;
一处理单元,根据所述第一及第二信息,求得所述第一及第二直线之间的一角度,并根据所述角度,控制所述触控面板所呈现的画面;
其中所述第一信息是为所述起始点的信息,所述第二信息是为所述结束点的信息。
9.按照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单元更判断所述第二直线的长度。
10.按照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单元根据所述角度及所述第二直线的长度,切换所述触控面板所呈现的画面。
11.按照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第二直线的长度小于一默认值时,所述处理单元不根据所述角度,控制所述触控面板所呈现的画面。
12.按照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第二直线的长度大于所述默认值时,所述处理单元根据所述角度,切换所述触控面板所呈现的画面。
13.按照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第二直线的长度大于所述默认值时,所述处理单元根据所述角度及所述第二直线的长度,切换所述触控面板所呈现的画面。
14.按照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及第二信息均为坐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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