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可注射牙槽骨修复材料无效
申请号: | 200910305675.6 | 申请日: | 2009-08-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18234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1-06 |
发明(设计)人: | 肖建中;夏风;刘承美;毛靖;邱进俊;李艳;付涛;张智星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中科技大学 |
主分类号: | A61L27/42 | 分类号: | A61L27/42;A61L27/56;A61L27/54;A61L27/18;A61L27/12 |
代理公司: | 华中科技大学专利中心 | 代理人: | 李 智 |
地址: | 430074湖北***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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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注射 牙槽骨 修复 材料 | ||
1.一种牙槽骨修复材料,以聚磷酸酯为粘结剂将β-磷酸三钙颗粒组成三维网状结构,网状结构含有相互连通的孔隙,孔隙中含有四环素,聚磷酸酯与β-磷酸三钙的质量比为1∶(3~10),四环素与β-磷酸三钙质量比为(0.001~0.1)∶1。
2.一种制备上述牙槽骨修复材料的方法,将不饱和聚磷酸酯、液态交联剂、造孔剂、β-磷酸三钙、四环素形成低粘度的浆料,向浆料中加入引发剂,不饱和聚磷酸酯和液态交联剂在引发剂作用下产生共聚反应,使得浆料粘度逐渐增大,在固化之前,将浆料注射填充进牙槽骨缺损部位处的型腔,浆料在型腔里固化成型;不饱和聚磷酸酯与液态交联剂的质量和∶β-磷酸三钙的质量=1∶(3~10),四环素与β-磷酸三钙质量比为(0.001~0.1)∶1。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制备牙槽骨修复材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不饱和聚磷酸酯与液态交联剂的质量比为1∶(0.1~0.7)。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制备牙槽骨修复材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造孔剂占浆料的体积比为5~50%,造孔剂的颗粒粒径为1~200μm。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制备牙槽骨修复材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发剂占不饱和聚磷酸酯的质量百分数为0.1~0.7%。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制备牙槽骨修复材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交联剂采用N-乙烯基吡咯烷酮、丙烯酸甲酯、富马酸单甲酯、富马酸单乙酯、富马酸二甲酯、富马酸二乙酯、丙稀酰胺、N-羟基丙稀酰胺、甲基丙稀酰胺、N,N-亚甲基双丙稀酰胺、丙烯酸聚乙二醇酯中的任意一种。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制备牙槽骨修复材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发剂采用偶氮类引发剂或氧化-还原类引发剂。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制备牙槽骨修复材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偶氮类引发剂为偶氮二异丁腈或偶氮二异庚腈。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制备牙槽骨修复材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氧化-还原类引发剂中的氧化剂为过氧化氢或过氧化苯甲酰,还原剂为三乙醇胺或N,N-二甲基本胺。
10.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制备牙槽骨修复材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造孔剂采用氯化钠、葡萄糖、甘露糖、木糖醇、蔗糖、碳酸钠中的任意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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