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冷冻糖食产品有效
申请号: | 200911000134.9 | 申请日: | 2009-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28625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9-15 |
发明(设计)人: | A·霍德勒 | 申请(专利权)人: | 荷兰联合利华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G9/36 | 分类号: | A23G9/36;A23G1/5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万雪松;黄可峻 |
地址: | 荷兰***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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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冷冻 糖食 产品 | ||
1.冷冻糖食产品,包括:
20-80%(按产品重量计)含有可可固体的冷冻组合物;
20-60%(按产品重量计)包含可可固体的巧克力或巧克力类似物;和
5-20%(按产品重量计)的可可碎粒;
其中每100g该产品包含至少400mg的可可碱和至少40mg的咖啡因。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冷冻糖食产品,其中每100g产品至少包含500mg可可碱。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冷冻糖食产品,其中每100g产品至少包含50mg咖啡因。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冷冻糖食产品,其中每100g产品至少包含100mg咖啡因。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冷冻糖食产品,其中所述冷冻组合物构成产品的30-50wt%。
6.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冷冻糖食产品,其中所述巧克力或巧克力类似物构成产品的25-45wt%。
7.根据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冷冻糖食产品,其中所述可可碎粒构成产品的10-15wt%。
8.根据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冷冻糖食产品,其中该冷冻组合物的膨胀率至少为50%。
9.根据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冷冻糖食产品,其中所述可可碎粒的大小为2-7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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