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折叠自行车无效
申请号: | 200920039561.7 | 申请日: | 2009-04-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76631Y | 公开(公告)日: | 2010-01-06 |
发明(设计)人: | 许岳峰;舒布希·查特理 | 申请(专利权)人: | 顾建美 |
主分类号: | B62K15/00 | 分类号: | B62K15/00 |
代理公司: | 南京苏科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陆明耀;陈忠辉 |
地址: | 215000江苏省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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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折叠 自行车 | ||
1.一种折叠自行车,包括:自行车架(1)、前轮(2)、后轮(3)、车座(4)及驱动后轮转动的驱动机构(5),所述自行车架(1)包括前立杆(11)、后立杆(12)、位于所述前立杆(11)上方的车把(134)及与前立杆相连的中间杆(14),所述前轮(2)安装于前立杆(11)的下端,所述后轮位于所述中间杆(14)的下方,其特征在于:所述后立杆包括相对设置的第一、第二支撑杆(121、122)、连接第一、第二支撑杆的连接杆(123)及位于第一、第二支撑杆之间的收容口(128),所述车座设置于连接杆(123)上,所述中间杆(14)位于第一、第二支撑杆之间;所述折叠自行车还设有向后延伸出第一、第二支撑杆(121、122)的行李包(6),当所述折叠自行车(100)由自行车状态转向折叠状态时,所述前立杆(11)、前轮(2)、车把(134)、中间杆(14)及驱动机构(5)均穿过所述收容口(128)而被收容于行李包(6)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折叠自行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行李包(6)内设有一个隔板(62),所述隔板(62)将行李包(6)的内部空间分成互不干涉的车架收容部(61)和行李放置部(63),用以当折叠自行车(100)分步折叠后,所述前立杆(11)、前轮(2)、车把(13)、中间杆(14)及驱动机构(5)仅仅被收容在车架收容部(61);相应地行李放置部(63)为旅行者放置其他的行李所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折叠自行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自行车架包括枢接于第一、第二支撑杆(121、122)下端的转动部(7),所述转动部包括分别位于第一、第二支撑杆内侧的第三、第四支撑杆(71、72)、连接第三、第四支撑杆的横杆(73),及枢轴设置在第一、第二支撑杆(121、122)上的行李包轮(75);所述后轮(3)位于第三、第四支撑杆(71、72)之间;所述中间杆(14)的一端枢接于前立杆(11)上,另一端固定连接于横杆(73)上。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折叠自行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折叠自行车还设有位于第一、第二支撑杆(121、122)之间且用以控制中间杆(14)运动的键杆(8),所述键杆(8)固定设置在中间杆(14)上,所述键杆(8)的两端分别可伸缩地伸入到第一、第二支撑杆(121、122)中,所述折叠自行车设有安装于第一或第二支撑杆(121、122)上且与键杆(8)配合的按钮(9),所述按钮(9)用于驱动键杆(8)从第一、第二支撑杆(121、122)中脱离。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折叠自行车,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机构(5)设置在中间杆(14)上,所述驱动机构(5)包括枢接于中间杆(14)上的齿轮盘(51)、枢接于中间杆上的同心齿轮(54),及设在所述后轮上的从动齿轮(31),所述同心齿轮包括位于中间杆一侧的第一齿轮(541)及第二齿轮(542),其中齿轮盘与第一齿轮用第一链条(55)连接,所述第二齿轮与从动齿轮用第二链条(56)连接,所述齿轮盘(51)间接驱动后轮(3)旋转。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折叠自行车,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间杆(14)设有位于前立杆(11)与齿轮盘(51)之间的第六枢接点(146),以将中间杆(14)分隔为前端杆(144)及后端杆(145),所述折叠自行车处于折叠状态时,所述前端杆(144)及后端杆(145)位于第六枢接点(146)的一侧,并且所述前端杆(144)及后端杆(145)与前立杆(11)大致平行。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折叠自行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自行车架包括可伸缩的安装于前立杆(11)内的车把连杆(13),所述车把连杆(13)包括向前延伸的延伸杆(132)及垂直延伸杆的固定杆(133),所述车把枢接于固定杆(133)两侧的第一、第二枢轴点(135、136)上,所述车把连杆(13)可相对于前立杆(11)做180度自旋转。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折叠自行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前立杆(11)包括相互枢接的圆筒状上杆柱(111)、下杆柱(112)及自下杆柱(112)向下延伸的分叉部(113),所述前轮(2)枢接于分叉部(113),所述中间杆(14)的前端枢接于上杆柱(111)的第三枢轴点(114)上,用以使前立杆(11)可相对于中间杆(14)绕第三枢轴点(114)转动;所述下杆柱(112)包括位于第三枢轴点(114)下方的第四、第五枢轴点(115、116),及位于第四、第五枢轴点(115、116)之间的连杆(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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