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防撞功能的玩具车无效
申请号: | 200920051509.3 | 申请日: | 2009-02-23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04252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9-09 |
发明(设计)人: | 蔡东青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奥迪动漫玩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3H17/00 | 分类号: | A63H17/00;A63H17/26 |
代理公司: | 广东世纪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 卉 |
地址: | 515800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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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功能 玩具车 | ||
1、一种具有防撞功能的玩具车,包括底盘(1)及盖置于底盘(1)上方的车壳(2),所述底盘的前端设有前护架(3),后端设有后护架(4),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护架(3)或后护架(4)均由至少两个防撞板(5)组成,所述防撞板(5)的端部设有导轮(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防撞功能的玩具车,其特征在于上述前护架(3)或后护架(4)的防撞板(5)上下间隔叠加并安装于底盘(1)的上下两侧面上,上述导轮(6)安装于每相邻两个防撞板(3)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具有防撞功能的玩具车,其特征在于上述前护架(3)或后护架(4)均由两个呈上下间隔叠加的防撞板(5)组成,上述导轮(6)安装于所述两防撞板(5)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防撞功能的玩具车,其特征在于上述底盘(1)的端部中间开设有螺孔,上述防撞板(5)的中间相应开设有螺孔,通过螺丝(7)穿过两螺孔实现防撞板(5)与底盘(1)相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具有防撞功能的玩具车,其特征在于上述两个防撞板(5)一个安装于底盘(1)下方,一个安装于底盘(1)上方,通过上述螺丝(7)旋接实现两个防撞板(5)与底盘(1)相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防撞功能的玩具车,其特征在于上述防撞板(5)的两端设有螺孔,上述导轮(6)中间对应设有通孔,通过设置一螺丝(7)穿过防撞板(5)的螺孔及导轮(6)的通孔实现导轮(6)可相对转动地与防撞板(5)相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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