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便携式发光警用岗台无效
申请号: | 200920131689.6 | 申请日: | 2009-05-12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60297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5-12 |
发明(设计)人: | 刘凤俊;朱文津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凤俊 |
主分类号: | E04H1/12 | 分类号: | E04H1/12;F21V33/00;F21V23/00;F21V7/00;F21S10/06;H05B37/02;F21Y101/02;F21W111/0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永杰专利商标事务所 44238 | 代理人: | 刘敏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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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便携式 发光 警用岗台 | ||
1.一种便携式发光警用岗台,所述便携式发光警用岗台包括一圆柱体岗台本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圆柱体岗台本体由两个半圆柱体组合而成,所述岗台本体外圆柱表面上设有均匀排布的四个以上发光器,所述岗台本体内设有闪烁发光控制电路及电源,发光器内设有发光二极管,所述发光二极管与岗台本体内部的闪烁发光控制电路及电源电连接,在闪烁发光控制电路控制下发光闪光以起警示作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便携式发光警用岗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器包括一反光凹面镜,所述发光二极管发光端向内正对反光凹面镜放置。
3.如权利要求1所述便携式发光警用岗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器包括一反光凹面镜、一反光凸面镜,所述发光二极管发光端向外正对于设置在反光凹面镜中心的反光凸面镜放置,反光凸面镜则向内正对反光凹面镜将发光二极管所发光再反射到反光凹面镜后射出。
4.如权利要求1所述便携式发光警用岗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器包括一凸透镜,所述发光二极管发光端向外正对凸透镜放置。
5.如权利要求1所述便携式发光警用岗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器包括一半球状或球冠状透光体,所述发光二极管设置于半球状或球冠状透光体内。
6.如权利要求1至5任一权利要求所述便携式发光警用岗台,其特征在于:
所述两个半圆柱体采用榫卯结构或卡扣结构组合连接。
7.如权利要求1至5任一权利要求所述便携式发光警用岗台,其特征在于:
所述两个半圆柱体上设有手提开口或提手环。
8.如权利要求1至5任一权利要求所述便携式发光警用岗台,其特征在于:
所述圆柱体岗台本体上设有一孔用以插置遮阳伞。
9.如权利要求1至5任一权利要求所述便携式发光警用岗台,其特征在于:
所述圆柱体岗台本体上表面设有防滑垫。
10.如权利要求1至5任一权利要求所述便携式发光警用岗台,其特征在于:
所述圆柱体外圆柱表面覆盖有反光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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