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清创车无效
申请号: | 200920164888.7 | 申请日: | 2009-11-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1537200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8-04 |
发明(设计)人: | 刘春香;韦涌初;陆海鲜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春香;韦涌初;陆海鲜 |
主分类号: | A61G13/00 | 分类号: | A61G13/00;A61G12/00 |
代理公司: | 广西南宁明智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45106 | 代理人: | 张智生 |
地址: | 530031 广西壮族自治***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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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清创车 | ||
1.一种清创车,它包括支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由所述支架(1)支承的方盘(4),在该方盘(4)前后对应边上面都设有对称的下凹弧形托板(6);
设在所述方盘(4)内可将盘内空间隔成上下两半,方便装卸的过滤网(7);
在所述方盘(4)左或右侧上边活动联接的托盘(12),该托盘(12)的上平面可与方盘(4)上平面同在一个水平面上;
污水桶(19),它通过水管(3)与所述方盘(4)的底面或底侧面接通;
设在所述的方盘(4)的外侧四角上,用于与所述支架活动套接的套筒(1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清创车,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架(1)为高度可调节,并可走动的架构,它包括下四角设有的可使支架走动的轮子(2),以及四角设置的四根定竖管(18)和各自与四根定竖管(18)活动套接,并可定位的动竖管(16),四根动竖管(16)的上端与所述方盘(4)的外侧四角上的套筒(15)套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清创车,其特征在于:
所述方盘(4)外侧四角上的套筒(15)之一的插筒(6)上面还可插入吊液挂杆(8)。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清创车,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架子(1)、方盘(4)及其外侧四角上的套筒(15)、弧形托板(5)、过滤网(7)和托盘(12)均采用不锈钢材料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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