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次性氧气湿化器无效
申请号: | 200920165047.8 | 申请日: | 2009-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631865U | 公开(公告)日: | 2010-11-17 |
发明(设计)人: | 廖耀玲;张萍萍;赵立民;李素芬;周杰;唐桂荣;蒋海萍 | 申请(专利权)人: | 廖耀玲;张萍萍;赵立民;李素芬;周杰 |
主分类号: | A61M16/16 | 分类号: | A61M16/16 |
代理公司: | 桂林市持衡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45107 | 代理人: | 廖世传 |
地址: | 541001 广***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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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次性 氧气 湿化器 | ||
1.一次性氧气湿化器,包括湿化瓶(1)和安装于湿化瓶(1)的供氧连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供氧连接装置包括连接套(2),连接套(2)内设有隔层(3)将内孔分隔成上方进氧腔和下方出氧腔,连接套(2)的上口为氧气瓶的连接口,连接套(2)的下口为湿化瓶(1)的连接口;所述连接套(2)内设置穿过隔层(3)的进氧管(4),低于连接套(2)上口的进氧管(4)上口为中心供氧器或家庭供氧器的连接口,进氧管(4)的下口连接导管(5)至湿化瓶(1)底部;所述连接套(2)上还设置与出氧腔连通的鼻氧管(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氧气湿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套(2)的湿化瓶连接口为内螺纹接口,所述连接套(2)的氧气瓶连接口为外螺纹接口,所述进氧管(4)的中心供氧器或家庭供氧器连接口为内螺纹接口。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次性氧气湿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套(2)的湿化瓶内螺纹接口尺寸为M27,所述连接套(2)的氧气瓶外螺纹连接口尺寸为M30,所述进氧管(4)的中心供氧器或家庭供氧器内螺纹连接口尺寸为M10。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一次性氧气湿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鼻氧管(6)的位置对应于隔层(3),隔层(3)内开设通道分别连通鼻氧管(6)和连接套(2)的出氧腔。
5.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一次性氧气湿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导管(5)的底端连接一个分流氧气用的海绵头(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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