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将引擎传动单元弹性地安装在机动车车体上的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0980102430.1 | 申请日: | 2009-01-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18236A | 公开(公告)日: | 2010-12-15 |
发明(设计)人: | 瓦尔德马·赫尔曼;海科·皮切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维斯德国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K5/12 | 分类号: | B60K5/12;F16F1/54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张春水;田军锋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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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引擎 传动 单元 弹性 安装 机动车 车体 装置 | ||
1.一种用于将引擎传动单元弹性地安装在机动车车体上的装置,包括:马达支架(5),其可刚性地安装到所述引擎传动单元上;法兰(3),其可刚性地安装到所述机动车车体上,所述法兰(3)限定与驱动方向一致的纵向(L)并在纵向(L)上局部地环绕所述马达支架(5),其中所述马达支架(5)基本上在垂直于所述纵向(L)的横向(Q)上延伸出所述法兰(3),并面对所述引擎传动单元以形成用于所述引擎传动单元的安装区域(13);以及弹性体本体(7),所述法兰(3)通过所述弹性体本体(7)弹性地支撑所述马达支架(5),且所述弹性体本体(7)具有垂直支撑弹簧(45)以吸收来自所述引擎传动单元的重量的基本上静态载荷,所述载荷垂直于所述纵向(L)和所述横向(Q)起作用,其特征在于,所述垂直支撑弹簧(45)包括两个弹簧臂(51,53),所述两个弹簧臂(51,53)朝彼此倾斜并在横向(Q)上彼此远离地伸展。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体本体(7)形成用于限制所述马达支架(5)在横向(Q)上的运动幅度的横向弹簧支座和用于限制所述马达支架(5)在纵向(L)上的运动幅度的纵向弹簧支座。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弹簧臂(51,53)的弹簧方向相对于垂直方向(V)和所述横向(Q)形成锐角。
4.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弹簧方向基本上垂直于所述纵向(L)。
5.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个弹簧方向相对于所述垂直方向(V)和/或所述横向(Q)的所述夹角基本上相等。
6.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弹簧臂(51、53)的所述弹簧方向基本上由相对于在所述马达支架(5)上和在所述法兰(3)上的弹簧臂的接触面(55、57)的垂直线的方向限定,所述弹簧臂的接触面是平行的并完全相互面对,所述弹簧臂的接触面相对于所述垂直方向(V)和所述横向(Q)倾斜并在纵向上位于一平面中。
7.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弹簧方向的尤其假想交点位于所述马达支架(5)内部。
8.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弹簧方向的尤其假想交点位于所述法兰的纵向对称轴线(B)上。
9.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法兰(3)具有在纵向上延伸的拱形,所述拱形具有处于横向上的至少一个开口通道,其中所述法兰(3)在其底侧被板(28)封闭。
10.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马达支架(5)具有被所述法兰(3)环绕的保持部(33),所述弹性体本体(7)安装在所述保持部(33)上,所述保持部可具有梳子形状,所述梳子形状具有在垂直方向(V)上延伸的至少两个、优选地三个齿(35)。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齿在垂直方向(V)和在横向(Q)上基本上笔直地延伸。
12.如权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齿(35)在纵向上彼此相距一距离设置。
13.如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法兰(3)是由金属板件形成,所述金属板件的壁厚小于5mm、优选地约为3mm。
14.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马达支架(5)具有对接销(41),所述对接销(41)在垂直方向(V)上突出并贯穿形成于所述法兰(3)中的环形孔(25),以便至少在横向(Q)上限制所述马达支架(5)相对于所述法兰(3)的运动幅度。
15.如前述权利要求14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对接销(41)与所述孔(25)之间在横向(Q)上的距离极小。
16.如前述权利要求14或15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椭圆形或圆形孔(25)的中心轴线(M)位于所述法兰(3)的纵向轴线(B)上,其中所述对接销(41)所具有的在横向(Q)上的尺寸大于在纵向(L)上的尺寸。
17.如前述权利要求14至16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对接销(41)被弹性体材料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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