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巨型起重机有效
申请号: | 200980110250.8 | 申请日: | 2009-03-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83734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6-01 |
发明(设计)人: | 弗拉基米尔·内夫希马尔-卫登霍费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弗拉基米尔·内夫希马尔-卫登霍费尔 |
主分类号: | B66C5/02 | 分类号: | B66C5/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达信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91 | 代理人: | 黄志华;钟锦舜 |
地址: | 0300*** | 国省代码: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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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巨型 起重机 | ||
1.一种巨型起重机(1),包括:
-两个支承轨道(7)的梁(2);
-两个承载所述梁(2)的腿(3、4);
-被设计成沿着所述轨道(7)移动的至少一个主吊运车(5)和至少一个辅助吊运车(6),所述主吊运车(5)和所述辅助吊运车(6)被配置成适于当在所述梁(2)上移动时相互越过;
其中,每个所述梁(2)具有如下截面轮廓:该截面轮廓的高度(H)沿着所述轨道(7)的至少一部分变化。
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起重机,其中,所述梁(2)具有在中央部分中具有最大高度、朝向所述腿(3、4)具有降低的高度的截面轮廓。
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起重机,其中,每个所述梁(2)在面对另一所述梁(2)的一个表面(25a)上支承内部托架(10),该内部托架(10)限定用于所述辅助吊运车(6)的轨道(7)。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起重机,其中,每个所述梁(2)在外部表面(25b)上支承外部托架(11),该外部托架(11)限定用于所述主吊运车(5)的至少一个轨道(7)。
5.根据之前两项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起重机,其中,所述辅助吊运车(6)在面对两个所述梁(2)的所述表面(25a)之间运行。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起重机,其中,所述主吊运车(5)的一部分被置于面对两个所述梁的所述表面(25a)之间。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起重机,其中,每个所述梁(2)具有圆形的上部轮廓。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起重机,其中,每个所述梁(2)具有圆形的下部轮廓。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起重机,其中,每个所述梁(2)包括至少一个、优选多个隔板,所述隔板优选至少在下部部分中具有一些拉条(30)。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起重机,其中,每个所述梁(2)包括至少一个、优选多个隔板,每个所述隔板优选至少在上部部分中具有垂直于所述梁的外侧的沉箱(25)的板(27)。
1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起重机,其中,两个所述梁(2)在其末端处相互连接,以在每侧形成共同末端部分(15),该共同末端部分(15)在接近其末端时具有减小的宽度。
1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起重机,包括移动舱(60),该移动舱(60)适用于在起重机的所述腿的一个上从所述起重机的底部到顶部移动。
1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起重机,包括位于所述腿的一个的底座(54)中的洗手间(53)。
1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起重机,其中,至少一个所述腿、优选是固定腿(3)被置于距所述梁的末端一定距离的位置处。
15.根据前一权利要求所述的起重机,其中,所述腿其有至少一个、优选两个支柱(20),所述支柱(20)适于将所述梁的末端连接到所述腿,优选连接到所述固定腿。
1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起重机,其中,所述梁(2)在共同末端部分(15)中具有安装点(16),所述安装点(16)适用于容纳维护吊车,优选为伸缩式的、可移动的维护吊车。
1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起重机,其中,所述梁(2)具有至少一个雨水收集排水沟以及至少一个雨水收集储存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弗拉基米尔·内夫希马尔-卫登霍费尔,未经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弗拉基米尔·内夫希马尔-卫登霍费尔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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