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林木剩余物快速热解副产炭制备活性炭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010127847.8 | 申请日: | 2010-03-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90298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9-21 |
发明(设计)人: | 张立塔;常建民;王鹏起;任学勇;苟进胜;韩彦雪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林业大学 |
主分类号: | C01B31/08 | 分类号: | C01B31/0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00083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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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林木 剩余物 快速 热解副产炭 制备 活性炭 方法 | ||
1.一种以林木剩余物快速热解副产炭为原料制备活性炭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直接活化制备活性炭产品,具体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将快速热解副产炭直接加到间歇式或连续式活化炉内;
(2)在700-1200℃下通入活化介质活化5-90分钟;
(3)活化后降温研磨或不经研磨得到活性炭产品;
(4)如需降低产品灰分指标得到精制活性炭产品,可以使用稀酸酸洗降低灰分含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林木剩余物选自林木木屑、林木枝桠或林木深加工后残余物。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2)中活化介质选自水蒸气、二氧化碳、空气或烟道气。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4)中稀酸选自稀盐酸、稀硫酸、稀硝酸或稀磷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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