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使板材弯曲的压弯机无效
申请号: | 201010134498.2 | 申请日: | 2010-03-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37400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9-22 |
发明(设计)人: | 比亚内·汉森 | 申请(专利权)人: | 阿玛达欧洲公司 |
主分类号: | B21D11/20 | 分类号: | B21D11/20 |
代理公司: | 隆天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72003 | 代理人: | 郑特强;黄艳 |
地址: | 法国特朗布*** | 国省代码: | 法国;F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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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板材 弯曲 压弯机 | ||
1.一种用于使至少一个金属板材弯曲的压弯机,所述压弯机包括:
具有承载第一弯曲工具的底边缘的上工作台和具有承载第二弯曲工具的顶边缘的下工作台,所述上工作台和下工作台能够彼此相对移动,以将弯曲力施加于所述板材上;
所述压弯机具有竖直的中平面,所述上工作台和下工作台其中之一具有贯穿其整个厚度的两个槽,所述两个槽相对于所述中平面对称设置,每个所述槽具有:第一边缘和第二边缘,和在该工作台的侧边缘处敞开的第一开口端,以及封闭端;
至少一个止挡件设置在每个所述槽中,每个所述止挡件包括:第一楔形件,其具有固定到所述槽的第一边缘的第一端以及形成第一表面的第二端;以及第二楔形件,其具有固定到所述槽的第二边缘的第一端以及形成第一表面的第二端;以及
所述第一楔形件和第二楔形件中的至少一个楔形件的第一表面具有相对于所述表面的其它部分凸起的中央部,以使得基本在所述中央部上实现所述第一楔形件和所述第二楔形件之间的接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压弯机,其中,所述第一楔形件和所述第二楔形件中的至少一个楔形件的中央部为圆顶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压弯机,其中,所述第一楔形件的第一表面与所述第二楔形件的第一表面都具有各自的相对于所述第一表面的其它部分凸起的中央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压弯机,其中,各个所述中央部为圆顶形。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压弯机,其中,所述第一楔形件的第一表面和/或所述第二楔形件的第二表面为凸面。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压弯机,其中,一个所述楔形件的第一表面呈凹面,而另一个所述楔形件的第一表面为凸面。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压弯机,其中,至少所述第一楔形件的第一表面和/或所述第二楔形件的第一表面为球面部。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压弯机,其中所述两个槽至少在所述止挡件的区域中具有恒定的高度,以在未施加使所述金属板材弯曲的弯曲力的情况下,所述第一边缘和所述第二边缘平行。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压弯机,其中,所述两个楔形件的第一表面相对于所述两个槽的平行边缘倾斜。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压弯机,其中,所述两个楔形件的第一表面以一定的斜度倾斜,所述斜度相对于与所述两个槽的边缘平行的轴线处于1%至40%的范围内。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压弯机,其中,所述斜度相对于与所述两个槽的边缘平行的轴线处于5%至10%的范围内。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压弯机,其中,所述第一楔形件和所述第二楔形件中的至少一个楔形件的第一表面具有多个与所述中央部相连的斜面周缘部。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压弯机,其中,对于长度基本等于80mm的楔形件,所述中央部相对于所述第一表面的其它部分的突伸高度处于0.05mm至0.25mm的范围内。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压弯机,其中,所述楔形件安装在与所述两个槽的一个对应边缘相连的多个支撑件上。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压弯机,其中,至少一个所述支撑件能够横向地移动,即沿着与所述槽的平行边缘平行的轴线移动,可移动的所述支撑件安装在所述平行边缘上。
1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压弯机,其中,所述两个楔形件彼此相对横向偏移,即沿着与所述槽的平行边缘平行的轴线彼此相对偏移。
1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压弯机,其中,在未施加使所述金属板材弯曲的弯曲力的情况下,所述第一楔形件和所述第二楔形件之间具有间隙。
1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压弯机,其中,所述压弯机具有多个止挡件,所述止挡件设置在相对于所述中平面对称的相应所述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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