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皮影运动控制机器人无效
申请号: | 201010152328.7 | 申请日: | 2010-04-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822906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9-08 |
发明(设计)人: | 肖弘 | 申请(专利权)人: | 肖弘 |
主分类号: | A63J19/00 | 分类号: | A63J19/00 |
代理公司: | 上海汉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36 | 代理人: | 郭国中 |
地址: | 201100 上海市闵***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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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运动 控制 机器人 | ||
1.一种皮影运动控制机器人,其特征在于:包括移动装置,所述移动装置上设有集成了微控机的控制电路和通讯电路,还设置有若干与皮影的不同部位连接的支撑杆,所述支撑杆的一端固定在齿轮的偏心位置,每根支撑杆对应个齿轮,所有齿轮安装在移动装置上,并由与控制电路连接的电机驱动其转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皮影运动控制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齿轮之间设置有传动齿轮互相啮合传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皮影运动控制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齿轮均安装在移动装置上设置的一个可活动的基座上,基座外还设置有一个跳变齿轮,与基座之间用连杆连接,连杆固定在该跳变齿轮的偏心位置。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所述的皮影运动控制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装置是采用乐高机器人材料制成的小车。
5.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所述的皮影运动控制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机器人是由乐高软件控制。
6.一种皮影闪烁控制机器人,其特征在于:包括移动装置,所述移动装置上设有集成了微控机的控制电路和通讯电路,还设置有若干与皮影的不同部位连接的支撑杆,移动装置上设置有相对于投影大幕前后移动的推进机构,推进机构由与控制电路连接的电机驱动,支撑杆的一端固定在推进机构上。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皮影闪烁控制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装置是采用乐高机器人材料制成的小车。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皮影运动控制机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机器人是由乐高软件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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