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竹扶手及其制作工艺无效
申请号: | 201010241054.9 | 申请日: | 2010-07-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45351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2-08 |
发明(设计)人: | 孟凡英 | 申请(专利权)人: | 孟凡英 |
主分类号: | E04F11/18 | 分类号: | E04F11/18;B27M3/1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73500 山东省邹城市***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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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扶手 及其 制作 工艺 | ||
1.一种竹扶手,由若干段竹筒连接而成,其特征在于竹筒经选材、防腐处理、定型、表面装饰、着色、浸漆、安装、面漆后安装在栏杆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竹扶手,其特征在于竹筒与栏杆之间设有鞍座,鞍座设有上唇、下唇及支撑凸台。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竹扶手,其特征在于上唇内侧设有内弧,外侧设有外弧。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竹扶手,其特征在于鞍座材料为聚氨酯、橡胶。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竹扶手,其特征在于栏杆上端设有与竹筒外径相配合的圆弧形的托盘,竹筒放在托盘上,竹筒与托盘采用木螺钉固定。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竹扶手,其特征在于栏杆上端设有与竹筒外径相配合的圆弧形的托盘,竹筒放在托盘上,竹筒与托盘采用扎带固定。
7.根据权利要求2或5或6所述的竹扶手,其特征在于竹筒与鞍座或圆弧形托盘配合处的竹节外凸起削平至与非竹节处直径相同。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竹扶手,其特征在于竹筒一侧开口,与开口竹筒内腔截面配合的固定块通过开口装入竹筒的内腔内,通过木螺钉拧入固定块将竹筒固定在栏杆上。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竹扶手,其特征在于竹筒开口宽度在20mm~50mm为宜。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竹扶手,其特征在于固定块材料为聚氨酯、橡胶、木材。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竹扶手,其特征在于拐角处由两竹筒端面以一定角度斜向对称切割,两斜面拼接而成。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竹扶手,其特征在于螺旋楼梯栏杆的竹扶手采用每段长度较短的竹筒两端面切割成一定角度拼接而成。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竹扶手,其特征在于竹筒直径在60mm~100mm为宜,竹筒长度以2m~4m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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